2012年10月30日 星期二

錯判

歷史的一再重覆


只要以白禮達(Sepp Blatter)為首的國際足協仍堅持「誤判也是足球的一部分」,歷史就一次又一次重演,今次新一輪受害者,首推車路士(Chelsea F.C.),沒錯,又是車路士。

當球迷對一年前因球証科爾(Chris Foy)眾多「莫名其妙」的判決,弄到車路士要九人應戰,最後負QPR(Queens Park Ranger F.C.)0:1的比賽仍記憶猶新時,於上一輪英超對爭標對手曼聯(Manchester United F.C.)的賽事中,一度落後兩球,再追成2:2的大好形勢下,於13分鐘內因球証卡頓保(Mark Clattenburg)作出三個極具爭議性的判決後,最後9人應戰下主場以2:3見負於曼聯。

第一個爭議性判決出現在63分鐘艾舒利楊格(Ashley Young)單刀,伊雲奴域(Branislav Ivanović)在沒有明顯動作下碰跌對方,卡頓保直接將伊雲洛域紅牌驅逐離場。雖然沒有出腳,但伊雲奴域始終是從後碰跌楊格,阻止了對方的單刀,所以這個判決還算是情有可原。

即使打少一人,車路士仍繼續進攻,但5分鐘後托里斯(Fernando Torres)被伊雲斯(Jonny Evans)踢跌,但卡頓保卻判托里斯「插水」,結果兩黃一紅被逐。從慢鏡顯示,伊雲斯的右腳明顯是從上刮落托里斯的小腿,導致他倒下,而那面應該屬於伊雲斯的黃牌卻竟然落在托里斯的身上,致使車路士在餘下時間要九人應戰,被迫死守。

打多兩人的曼聯,憑「小豆」查維亞靴南迪斯(Javier Hernández)75分鐘門前建功,再度領先,但慢鏡所見「小豆」明顯處於越位位置,但卡頓保與旁證卻視若無睹。結果曼聯在一片爭議聲下,以3:2擊敗車路士。

球証也只是人


當然我們不能把所以的過錯都歸咎於球証一人身上,畢竟球証也是人,是人就會犯錯,而且還是一個每十餘秒就要在電光火石間作出準確決定的人,那種壓力可想而知。而且他們經常要在一片混亂的環境下作出判斷,如球迷的起哄、球員有如「奧斯卡影帝」的精湛演出,都隨時會影響球証的判斷。旁証也不好過,一方面要留意接球者是否處於越位位置,另一方面又要注意傳球者的傳球時間,而這兩者之間的距離很多時都有數十碼的差距,我們這些安坐家中看慢鏡重播的人當然看得輕鬆,但對那些在現場的人而言,就不是那麼容易了。但就因為球証工作的難為之處,才有科技協助執法的迫切性。

諸多藉口的國際足協


國際足協一直推說不用現場錄影協助球証執法的其中一個原因是阻礙比賽的流暢性,但是一場比賽的爭議性場面實在有限,激烈如默西塞德郡打比(Merseyside derby),也只有一個爭議性的判決。而且在球員圍堵球証投訴時,電視台早已播放慢鏡重播,只要把一部電視機放在第四旁証旁邊,很多事情就能得到解決。若然不想經常看慢鏡才做裁決,大可以只在進行重大判決(如十二碼、紅牌、入球)時才看。基本上只要該場賽事有進行錄影,就可採用此方法。以現在的科技水平,絕大部份的國際A級賽事都有錄影,根本不存在任何技術問題。

另一樣是利用「鷹眼」技術判斷皮球是否已過白界。國際足協每次都推說各國足協之間貧富懸殊,不能做到為每一個球場安裝。2011年,國際足協有12億美元的儲備,每年更有超過1億美元的利潤。若以一套「鷹眼」系統造價25萬英鎊計算,足協可為超過3000個球場進行安裝。國際足協的金錢,不是應該用來協助弱小國家發展足運嗎?

甚麼才是「公平競技」


國際足協常常口口聲聲要維護「公平競技」的原則,卻又說「球證錯判都是比賽的一部份」,就不知「錯判」就是摧毀「公平競技」的一大原素嗎?好像一年前車路士對QPR一戰,若然不是科爾的「糊塗」判決,就不會導致車路士球員的失控,而失去理智的泰利(John Terry)亦不會以種族歧視的言論,侮辱安東費迪南(Anton Ferdinand),引起牽連大波。雖然泰利必須要對自己的愚蠢和失言負責,但沒有科爾的誤判,以泰利的冷靜,又怎會說出這種辱罵性的言語,國際足協亦不用花這麼多人力物力宣傳反種族歧視。

而且「錯判」更為球賽帶來灰色地帶,讓不法者有機可乘,製造賽果,那又何來公平。

球員們平時努力練習,自然希望在賽場上和對手一爭長短。輸掉比賽,並不是甚麼羞恥的事情,畢竟球場是優勝劣敗的地方,只要有盡力,自然就無憾。但那些人為錯誤,不但破壞球賽的觀賞性,還握殺了球員的努力。

那些「錯判」,除了為一眾球迷帶來茶餘飯後的話題,還能帶來甚麼好處?

2012年10月27日 星期六

許志安 - unique(1994)

如果有讀過本blog《搬家》一文的朋友都知道最近我正進行把家中所有的舊CD轉成MP3檔的工程,在進行這浩大工程的同一時間,我都會把那些CD重聽一遍,一方面delete那些我認為不好的歌曲,減少電腦內不必要的檔案;另一方面把那些好聽的加入到playlist中,才算是大功告成。而在這當中聽了不少多年不聽,再聽仍覺得非常好聽的專輯,許志安的《unique》,就是其中的一個例子。

 1994年,對許志安來說是忙碌的一年,因在這一年他總共推出了四張原創專輯(兩張粵語,兩張國語,我想他那一年應該不用離開錄音室了)。雖然產量如此之高,但質素卻保持得非常好,這應該都是拜當年唱片公司多採用改編曲所致,如在這張專輯中,十首歌中其中六首就是改編曲。讓我們在這裡回味一下改編曲的黃金時代吧!

《 向全世界說愛你》(曲:稻垣潤一 詞:張美賢),這首歌亦為許志安奪得首座《TVB十大勁歌金曲》「金曲獎」


《讓我待你好一點》(曲:松田博幸 詞:梁芷珊)


還有《別等你》(曲:田島貴男 詞:李敏)、《愛著你 綁著你》(曲:YOKOYANA KIICHI 詞:陳少琪)也很好聽,不過我在youtube找不到視頻,大家可上MOOV聽聽。

雖然許志安最擅長唱苦情歌,但我始終最喜歡早期他清新的一面。
 

2012年10月26日 星期五

地震預報=狼來了?

意地震專家誤殺罪成囚六年


這個星期最震動科學界的新聞就是意大利阿奎拉(L'Aquila)地方法院於2012年10月22日裁定六名科學家和一名前政府官員於2009年對當地4月6日發生的黎克特制6.3級大地震提出的預警不足,導致308人罹難,誤殺罪成,判監6年。英國皇家學會和美國國家科學院於25日發表聯合聲明,對該法院因地震預測失誤判定6名科學家有罪表示抗議,而於當天出版的英國《自然》(Nature)雜誌也在社論中對此表示抗議。

地震預報


相信一般對地震科學有一定認識的朋友都知道以現在的科學水平,地震仍是不可預測,更沒有一條可以準確預測地震的法則。 估計錯誤永遠比估計正確來得多,結果讓一個老生常談,幾乎所有人都聽過的故事—「狼來了」,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覆上演。

阿奎拉地區自2009年1月起,每隔一段時間就有輕微地震,如像今次一樣最後有大地震發生,這些輕微地震一律稱之為前震(foreshock)。根據Lucile Jones和Peter Molnar(1976)的研究,全世界超過44%的大地震都有前震,但這有如「買大細」一樣,你只有一半的機率會猜中,即使猜中,也不知地震發生的正確時間,也就很容易發生錯報,就如Giampaolo Giuliani一樣。

Giampaolo Giuliani的預報


Giuliani是意大利一所分子物理研究所的技術員,他發明了一部氡(Radon)的探測儀,在過去數年利用工餘的時間研究氡含量和地震的關係。Giuliani於2009年3月29日向阿奎拉東南55公里的Sulmona市的市長預報在該日未來24小時內會發生大地震,於是該市長發動宣傳工具,呼籲Sulmona的市民疏散,結果造成恐慌,最終在當日並無地震發生。因此事後Giuliani被拘捕, 被要求從互聯網撤回所有有關的研究結果。在國家重大風險評估委員會七名成員於3月31日,即地震前6天開會後,會上有六名科學家指出發生大地震的「可能性不大」,會後該委員會的政府官員Bernardo De Bernardinis向市民宣稱「不會有任何危險」。於大地震發生後,這7人於去年9月被控誤殺,最後罪成。

「報又死,唔報又死」


讀完這則新聞後,我的感想是這七人猶如代罪羔羊一樣。每當發生這種慘絕人寰的大災難後,死難者和他們的家屬總會想尋找一個宣洩口,發洩他們的悲憤。當他們發現原來在大地震發生時有人站出來預報(即使那人預報的時間是不對的),並有人對其作出「迫害」,那些「迫害者」又宣稱不會有事發生時,「迫害者」就自然變成被群眾拿來發洩和追討的對象。

而且科學家只指出發生大地震「可能性不大」,從另一角度看即是「仍有可能發生」,因為在地震預報還沒成熟的現在,根本沒有「絕對」,只是Bernardinis為了辟謠才把話說成「不會有任何危險」,即使有人需要負責,都只是Bernardinis要為自己的失言負責。

其實作為政府官員,當有科學家向你報告未來有大地震發生時,真的不知如何是好,因為一方面是人命,另一方面這些預報錯誤遠比正確來得多。當政府宣佈要疏散時,很容易會造成恐慌,而且在這生活節奏急速的年代,一個城市的市民不工作而去避難,對該城市會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當中尤以大城市為甚,若一直沒有大地震發生,勢必被民眾和敵對政客大肆攻擊。但若不採取任何措施,數十秒的大地震就足以造成難以磨滅的災難。整件事情就有如「狼來了」的故事一樣,只是那些科學家並不是說謊的牧童,而只是在大自然面前,人是何其無知和渺小。

不是預報,是預防


既然地震是不可預測,那麼人們還可以做甚麼?那就是做好預防措施,如所有的建築物都要合乎防震的標準(特別是對如意大利一樣地震頻繁的地區),恆常做地震演習,教育市民如何面對地震,只要做好這些,即使沒有預報,傷亡就自然減少。就如「狼來了」的故事,如果牧童平時好好鍛鍊自己,思考演練對付大狼的方法,和不說謊,就自然不怕狼群的襲擊了。

「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聰明的拿著燈,又預備油在器皿裡。新郎遲延的時候,他們都打盹,睡著了。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拾燈。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裡去買吧。他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馬太福音25:1–13)

好運只會留給有準備的人。

2012年10月24日 星期三

賣妻求榮

夫人們真的是萬惡之源麼?


踏入2012年,香港社會出現一個奇怪的現象,就是但凡高官們犯了任何有關道德操守的問題,被傳媒窮追不捨的追問下,都會「擺老婆上枱」,自己就置身事外。雖然在人前這些妻子都一臉慷慨赴死、一力承擔的模樣,但是那些丈夫們真的是甚麼也不知道嗎?

今天想和大家分享的經文是《阿摩司書》4:1–3

腐敗的以色列貴婦


「你們住撒瑪利亞山如巴珊母牛的啊,當聽我的話─你們欺負貧寒的,壓碎窮乏的,對家主說:拿酒來,我們喝吧!」(阿摩司書4:1)

「撒馬利亞山」指北國以色列的首都撒馬利亞城,因為撒馬利亞城建立在山丘上,所以有時會被稱為撒馬利亞山。「巴珊母牛」是用來比喻那些住在城中的貴婦。巴珊位於約但河東,土地肥沃,以產毛色光潤、肉質肥嫰的母牛聞名。這是用來比喻那些以色列貴婦養尊處優,好吃懶做,如那些母牛一樣吃得體大肥胖。巴珊母牛之所以吃得體大肥胖,是因為豐富的草原,而那些貴婦卻因搾取百姓的血汗錢而自肥。

「欺負」、「壓碎」和「說」都是分詞(participle),皆指持續不斷的行動,即是指出那些貴婦強迫她們的丈夫一起作惡,不斷欺壓窮人,為自己建造豪華大房(3:15),過著窮奢極侈的生活,甚至為自己犯罪的成果舉杯慶祝,所做的一切都只為滿足自己的慾望。

在阿摩司事奉的時期,曾經佔領以色列北部領土的亞蘭失勢,不再對以色列構成威脅。而東北面亞述的政治局勢同樣動盪不安,無力再動干戈,因此在以色列的歷史中,這是一段難得能獨立自主的和平時期。以色列實行經濟開放政策,與各國通商頻繁,更不用向過往的壓逼者繳納貢銀。因此,在這段時期國家的政治經濟都處於頂峰。雖然表面風光無限,但社會上出現了許多問題,人們不遵守神的律法,生活上隱藏了許多不義和罪惡,信仰的根基亦徹底腐化,甚至到了無藥可救的地步,於是上帝呼召阿摩司向以色列人宣講審判的信息。

那時以色列國欣欣向榮,有錢人過著奢侈、放縱和腐敗的生活,罔顧社會公義、欺壓窮人、屈枉正直、貪污(2:7,5:10–12),致使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的社會問題(和現在的中國社會現況何其相似,甚至現在的香港也有類似的情況,不過現在大部分香港的高官名流,表面上還是奉公守法的)。因此阿摩司毫不留情地譴責那些上流社會的人,並宣告上帝對這些為惡者的審判。

 神的審判


「主耶和華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說:日子快到,人必用鉤子將你們鉤去,用魚鉤將你們餘剩的鉤去。你們各人必從破口直往前行,投入哈門。這是耶和華說的。」(阿摩司書4:2–3)

「主耶和華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是誓言的公式,具有強調的語氣,說明上帝的忿怒,顯示事情的嚴重性,以及祂要懲罰以色列人的決心。而神起誓,亦表示祂不再改變祂的旨意了。「聖潔」是神的屬性,「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指神憎惡罪惡,要追討那些行惡,又不願悔改者的罪

按亞述人的石刻浮雕,他們是用末端繫有鉤子的繩索鉤住戰俘的鼻子或下唇,像牽牛一般拖著他們走;「破口」指城牆的破口,「投入」可能是指被擄的人因為長途跋涉,水土不服,使到許多人都因疲累或生病而死,結果屍首被丟棄在哈門,這是極其羞辱的事

表面上阿摩司好像只是針對以色列的貴婦發出宣告,但其實他所要譴責的,是所有犯罪的高官顯要。希伯來文的名詞和動詞皆有陽性和陰性、單數和複數之分(連字詞都有男女之分,看來希伯來文比英語更難學習)。阿摩司在這一段經文中採用代表不同的數目和性別的字詞來稱呼他所譴責的對象,如「巴珊母牛」、「欺負」、壓碎」、「說」、3節的「你們」、「各人」是陰性複數的字詞,用來形容那些貴婦;「當聽」、第2節的「你們」是陽性複數的字詞,形容貴婦和她們的丈夫;「拿」是陽性單數詞,用來形容貴婦的丈夫。在希伯來文體中,這是一種文學手法,指出先知所要指責的對象,並非只針對以色列的貴婦,連她們的丈夫和其他作惡的人也都包括在內(說句老實話,就算那些貴婦如何猖狂,沒有丈夫的縱容,他們又怎能犯罪)。最後以色列於公元前722年被亞述所滅,「僅僅得救」的餘民亦被擄去。

看回香港那些「賣妻求榮」的丈夫們,大家認為他們真的甚麼也不知道嗎?上帝的眼睛是雪亮的,祂必追討流無辜者血的人的罪。

參考書目:

1. D. David Garland(1980)匯思譯《天道研經導讀—阿摩司書》天道書樓有限公司

2. 唐佑之(1987)《十二先知書註釋(一)—阿摩司書、彌迦書》天道書樓有限公司

3. 劉少平(2007)《天道聖經註釋—約珥書,阿摩司書》天道書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