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9日 星期五

丟人現眼的福音派(2005)


世界各地,特別是西方基督新教(即接受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宗教改革的教會)的會友或參與主日崇拜的人數,都呈不斷下降趨勢。伴隨著這個趨勢的,是各式各樣諸如擅自挪用公款、分裂教會、淫亂、離婚、物質至上、個人主義、歧視、偽善等醜聞,教會「丟人現眼」的程度,正在迅速破壞基督的身體,由美東浸信會神學院公共政策研究主任,Ronald J. Sider撰寫的《丟人現眼的福音派》(The Scandal of the Evangelical Conscience,陳錦榮譯),用嚴厲的字句,解釋教會淪落至此的原因和解決的方法。

在此先稍微解釋一下,「福音派」所指的,是其中一個後宗教改革的跨宗派改革運動,是強調以聖經為本和教會合一的運動,亦是此書的主要批判對象,不過書中不少觀點同樣都能套用於其他基督教派身上。

作者先列舉一連串公眾耳聞或首次聽說的教會醜事,再解釋「福音派」之所以如此「丟人現眼」,除了是受屬世潮流影響外,更重要的原因,是信徒和教會領袖都對耶穌基督的大使命和路德之所以強調「因信稱義」的教導出現了嚴重的偏差和誤解。

耶穌基督的大使命是這樣的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 28:18–20)

現在有不少教會,只著重「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卻忽略了「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

細閱《福音書》,都會知道耶穌所吩咐,對人的要求(即基督教所強調的「成聖」),遠比摩西律法所要求的為高,因此信徒「丟人現眼」的行為,是耶穌所不能接受,甚至是無法上天國的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馬太福音 7:21)

有部分教會領袖常以教會會友名冊(一般教會都只接納在該教會受洗或已完成轉會手續的信徒為會友)的長短,主日崇拜人數的多寡,來判斷自己有沒有好好完成大使命,於是各出其謀,想方設法,「呃呃氹氹」地把人「拉入會」;為了不得失「客仔」,以致會友流失,不斷把教會對會眾的要求降低,亦不對他們不良的行為作出改正,只強調神單方面的施予,視救恩為個人免入地獄的保險單,信徒的行為有幾好,大家都應該心知肚明。

造成以上問題的核心原因,是基督新教太強調「因信稱義」的教導。

路德之所以強調「因信稱義」和赦罪,是為了把信徒從羅馬天主教過份強調行為稱義的綑綁中釋放出來。這在宗教改革的年代是非常重要的教導,可是改革以後,當信徒已從行為稱義的綑綁中釋放出來後,過份強調「因信稱義」,很容易讓人忽略「成聖」,即行為的重要性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各書  2:14–17)

若太強調「因信稱義」,信徒就會很容易掉入犯罪,認罪,自我感覺良好,再犯罪,再認罪,無休止的循環當中,這樣的信徒不單只離「成聖」越來越遠,最後甚至連救恩也失落了,南國猶大的結局實在是令人引以為鑒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改正行動作為,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你們若實在改正行動作為,在人和鄰舍中間誠然施行公平,不欺壓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在這地方不流無辜人的血,也不隨從別神陷害自己;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就是我古時所賜給你們列祖的地,直到永遠。看哪,你們倚靠虛謊無益的話。你們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並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且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我面前敬拜;又說:我們可以自由了。你們這樣的舉動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嗎?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豈可看為賊窩嗎?我都看見了。這是耶和華說的。你們且往示羅去,就是我先前立為我名的居所,察看我因這百姓以色列的罪惡向那地所行的如何。耶和華說:現在因你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我也從早起來警戒你們,你們卻不聽從;呼喚你們,你們卻不答應。所以我要向這稱為我名下、你們所倚靠的殿,與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施行,照我從前向示羅所行的一樣。我必將你們從我眼前趕出,正如趕出你們的眾弟兄,就是以法蓮的一切後裔。」(耶利米書  7:3–15)

猶大自以為是神的選民,神的殿也在他們的國境內,就以為神不會毀滅聖殿,不會把他們從應許之地中趕出來,就如當初神拯救希西家脫離亞述的魔掌一樣,但神清楚言明,若猶大不再「改正行動作為」(事實上神之所以幫助希西家,正是因為他在最後一刻及時悔改,祂才會施行拯救),祂「必將你們從我眼前趕出」,最後猶大被巴比倫所滅,聖殿被毀,神並不會姑息既不守約,又不聽勸的子民,祂對現在基督徒的要求仍是一樣

「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羅馬書11:17–22)

「約」是由兩方訂立,雙方既享有「約」所提供的權利,但同時也要履行當中的責任,信耶穌,不是拿耶穌「著數」,而是與耶穌立約,以祂為主,成為祂的門徒,對既與祂立約,又不順服祂的教導的人,耶穌說得很明白

「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約翰福音 15:2)

這就是為甚麼那些重量不重質的教會,在高峰期過後,逐漸步向衰敗,相反重質不重量的教會,最初雖然「趕客」,但最終仍會持續增長的原因。

若我們再不悔改,不立定心志,決心去過以耶穌為主的生活,我們仍會是「丟人現眼」的基督徒,而無法成為「世界之光」的教會,不但只留不住舊人,更無法吸引新人加入,最後就只能被「剪去」。

2016年4月26日 星期二

真‧鳳坑家樂徑

來本blog的朋友,都應該會看到在「熱門文章」一欄內,有一篇名叫《鳳坑家樂徑》的blog文,長期在此佔一席位。而在SeeWide那邊,它的人氣亦相當高,毫無疑問是本blog其中一篇最受歡迎的文章。可是那文雖然名叫《鳳坑家樂徑》,但當時因山泥傾瀉的緣故,路段封閉,我們只是在家樂徑的牌坊前經過,根本沒有走進家樂徑內,所以在這裡向一眾因那文章的名字而被騙的人說聲抱歉,因為本人為那文改名時的疏忽,結果騙了那麼多點擊回來。

不過錯都錯了,再把文章的名字改掉又很奇怪,所以就利用一下早陣子成功實體化的網路用語,《真‧鳳坑家樂徑》(每次看到「真‧XX」,我都會想起小時候玩的BB戰士裡的真頑駄無),作為這篇文章的名字,以代表我們今次終於可以入去走了


和上次一樣,我們都是從雞谷樹下進入家樂徑


今次來時天色比我們上次來時好,更顯沿途景色的美麗


近一點的山嶺是麻雀嶺,最遠的,是我們上次在鶴藪觀景台見到的紅花嶺


越往前走,代表我們越接近深圳


深圳市,和香港境內的自然景色形成強烈的對比


市後的高山正是深圳市的最高峰梧桐山,和香港的大帽山差不多高


我們上次來時是中午,可以清楚地拍到整遍紅樹林,但今次於傍晚時分來,結果拍出來的照片都是「陰陽色」


離開紅樹林,我們正式進入家樂徑,沿途都是用這種石階上山,所以走得非常輕鬆


走到中途會有一條岔路上觀景台


可惜整個觀景台已被前方長出來的樹完全掩蓋了


原來的風景應是這樣的


但現在卻變成這樣


好心漁護署多點派人來巡查,清理觀景台前的植物


由於沒甚麼好看,我們很快回到主路上繼續走


早前山泥傾瀉的路段


第二個觀景台


景觀正常多了,可惜我們當日是傍晚來,正是逆光的時間


最遠的山嶺正是八仙嶺


山下是鹿頸一帶


觀景台的另一邊可以看到少少沙頭角海那邊的景色


某程度上比前一個觀景台看得更清楚


香港和中國水域的分界線


離開觀景台我們繼續走


山中一點紅


見到新娘潭路就代表我們離終點不遠了


最後一段路的景色


其實都很美


開始日落西山了


見到出口的停車場了


離開家樂徑


沿新娘潭路往鹿頸方向走,就可回到雞谷樹下


南坑尾


回程上的風景也相當不錯


回到鹿頸停車場


就代表我們終於完成這個遲了兩年才出發的行程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