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9日 星期五

丟人現眼的福音派(2005)


世界各地,特別是西方基督新教(即接受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宗教改革的教會)的會友或參與主日崇拜的人數,都呈不斷下降趨勢。伴隨著這個趨勢的,是各式各樣諸如擅自挪用公款、分裂教會、淫亂、離婚、物質至上、個人主義、歧視、偽善等醜聞,教會「丟人現眼」的程度,正在迅速破壞基督的身體,由美東浸信會神學院公共政策研究主任,Ronald J. Sider撰寫的《丟人現眼的福音派》(The Scandal of the Evangelical Conscience,陳錦榮譯),用嚴厲的字句,解釋教會淪落至此的原因和解決的方法。

在此先稍微解釋一下,「福音派」所指的,是其中一個後宗教改革的跨宗派改革運動,是強調以聖經為本和教會合一的運動,亦是此書的主要批判對象,不過書中不少觀點同樣都能套用於其他基督教派身上。

作者先列舉一連串公眾耳聞或首次聽說的教會醜事,再解釋「福音派」之所以如此「丟人現眼」,除了是受屬世潮流影響外,更重要的原因,是信徒和教會領袖都對耶穌基督的大使命和路德之所以強調「因信稱義」的教導出現了嚴重的偏差和誤解。

耶穌基督的大使命是這樣的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 28:18–20)

現在有不少教會,只著重「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卻忽略了「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

細閱《福音書》,都會知道耶穌所吩咐,對人的要求(即基督教所強調的「成聖」),遠比摩西律法所要求的為高,因此信徒「丟人現眼」的行為,是耶穌所不能接受,甚至是無法上天國的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馬太福音 7:21)

有部分教會領袖常以教會會友名冊(一般教會都只接納在該教會受洗或已完成轉會手續的信徒為會友)的長短,主日崇拜人數的多寡,來判斷自己有沒有好好完成大使命,於是各出其謀,想方設法,「呃呃氹氹」地把人「拉入會」;為了不得失「客仔」,以致會友流失,不斷把教會對會眾的要求降低,亦不對他們不良的行為作出改正,只強調神單方面的施予,視救恩為個人免入地獄的保險單,信徒的行為有幾好,大家都應該心知肚明。

造成以上問題的核心原因,是基督新教太強調「因信稱義」的教導。

路德之所以強調「因信稱義」和赦罪,是為了把信徒從羅馬天主教過份強調行為稱義的綑綁中釋放出來。這在宗教改革的年代是非常重要的教導,可是改革以後,當信徒已從行為稱義的綑綁中釋放出來後,過份強調「因信稱義」,很容易讓人忽略「成聖」,即行為的重要性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各書  2:14–17)

若太強調「因信稱義」,信徒就會很容易掉入犯罪,認罪,自我感覺良好,再犯罪,再認罪,無休止的循環當中,這樣的信徒不單只離「成聖」越來越遠,最後甚至連救恩也失落了,南國猶大的結局實在是令人引以為鑒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改正行動作為,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你們若實在改正行動作為,在人和鄰舍中間誠然施行公平,不欺壓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在這地方不流無辜人的血,也不隨從別神陷害自己;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就是我古時所賜給你們列祖的地,直到永遠。看哪,你們倚靠虛謊無益的話。你們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並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且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我面前敬拜;又說:我們可以自由了。你們這樣的舉動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嗎?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豈可看為賊窩嗎?我都看見了。這是耶和華說的。你們且往示羅去,就是我先前立為我名的居所,察看我因這百姓以色列的罪惡向那地所行的如何。耶和華說:現在因你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我也從早起來警戒你們,你們卻不聽從;呼喚你們,你們卻不答應。所以我要向這稱為我名下、你們所倚靠的殿,與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施行,照我從前向示羅所行的一樣。我必將你們從我眼前趕出,正如趕出你們的眾弟兄,就是以法蓮的一切後裔。」(耶利米書  7:3–15)

猶大自以為是神的選民,神的殿也在他們的國境內,就以為神不會毀滅聖殿,不會把他們從應許之地中趕出來,就如當初神拯救希西家脫離亞述的魔掌一樣,但神清楚言明,若猶大不再「改正行動作為」(事實上神之所以幫助希西家,正是因為他在最後一刻及時悔改,祂才會施行拯救),祂「必將你們從我眼前趕出」,最後猶大被巴比倫所滅,聖殿被毀,神並不會姑息既不守約,又不聽勸的子民,祂對現在基督徒的要求仍是一樣

「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羅馬書11:17–22)

「約」是由兩方訂立,雙方既享有「約」所提供的權利,但同時也要履行當中的責任,信耶穌,不是拿耶穌「著數」,而是與耶穌立約,以祂為主,成為祂的門徒,對既與祂立約,又不順服祂的教導的人,耶穌說得很明白

「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約翰福音 15:2)

這就是為甚麼那些重量不重質的教會,在高峰期過後,逐漸步向衰敗,相反重質不重量的教會,最初雖然「趕客」,但最終仍會持續增長的原因。

若我們再不悔改,不立定心志,決心去過以耶穌為主的生活,我們仍會是「丟人現眼」的基督徒,而無法成為「世界之光」的教會,不但只留不住舊人,更無法吸引新人加入,最後就只能被「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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