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1日 星期五

享受自己所被命定的

早幾天香港政府物流署車輛管理總監梁潮炳,承認詐騙公務員房屋津貼及貸款,合共421萬元,案件押後至九月四日判刑。姑勿論他最後要不要坐牢,但幾可肯定他將要陪上自己的事業和退休生活的保障。

其實不但只梁潮炳,無論是公務員,或是普羅大眾,我們身邊總有人會運用自己的「小聰明」去騙取政府的津貼,可能是房津,可能是公屋,可能是綜緩,也可能只是金額很少的車船津貼等等。

當成功騙到那些津貼的時候,那些人免不了會為自己的「小聰明」而沾沾自喜,並嘲笑那些循規蹈矩的人笨,其他人不是受到誘惑,一同加入騙津貼的行列,就是懷著如傳道者般的酸葡萄心理:

「我又見日光之下,在審判之處有奸惡,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我心裡說,神必審判義人和惡人;因為在那裡,各樣事務,一切工作,都有定時。」(傳道書 3:16–17)

好有惡報,惡有好報


不過,事實上真是有人終其一生都沒有被別人查到他頭上:

「我見惡人埋葬,歸入墳墓;又見行正直事的離開聖地,在城中被人忘記。這也是虛空。因為斷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滿心作惡。罪人雖然作惡百次,倒享長久的年日;然而我準知道,敬畏神的,就是在他面前敬畏的人,終久必得福樂。惡人卻不得福樂,也不得長久的年日;這年日好像影兒,因他不敬畏神。世上有一件虛空的事,就是義人所遭遇的,反照惡人所行的;又有惡人所遭遇的,反照義人所行的。我說,這也是虛空。」(傳道書 8:10–14)

在日光之下,在我們周遭,傳道者所說的事時有發生,看國內那些貪官可以隨意揮霍從壓榨百姓而得的金錢,稟行公義,說實話的異見者卻要坐牢,想到也心塞。雖然傳道者安慰我們日光之下以後有永恆的審判,但對於正活在今世的我們來說,永恆的審判仍離我們很遠。

結果正是如傳道者所言「斷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滿心作惡」,就是因為審判不是即時的,才能吸引人去犯罪,因真的有人能在今生快樂到底啊,至於死後,誰曉得,所以這世上才充滿著這種顛倒是非的事情。

又是「命定」


之所以會有如此糟糕的事情在我們周遭發生,是因為去年本blog討論《約伯記》時論到的,「命定」的主題:為了證明真正的愛,是超越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思想,是無條件的愛,和希望人對掌握他們一切的創造主存敬畏的心。《約伯記》較為強調前者,《傳道書》較為強調後者。

為證明這些信息,《約伯記》的約伯是無故受罪,《傳道書》的惡人是無故得福:

「神喜悅誰,就給誰智慧、知識,和喜樂;惟有罪人,神使他勞苦,叫他將所收聚的、所堆積的歸給神所喜悅的人。這也是虛空,也是捕風。」(傳道書 2:26)

經文裡的「罪人」,並不是指犯罪的人,而是「喜悅誰」的相反,即是指那些好似犯了罪的人一樣沒有被神賜福的人。

「先前所有的,早已起了名,並知道何為人,他也不能與那比自己力大的相爭。」(傳道書 6:10)

6:10上應譯作「至於人是甚麼,這也早已被知道」,即是人天生所得的份是一早已定下來的,人不能去求神去換取另一份。

「我又轉念,見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欺壓。看哪,受欺壓的流淚,且無人安慰;欺壓他們的有勢力,也無人安慰他們。因此,我讚歎那早已死的死人,勝過那還活著的活人。並且我以為那未曾生的,就是未見過日光之下惡事的,比這兩等人更強。」(傳道書 4:1–3)

無關乎你是好人壞人,是敬畏創造主的人,還是藐視主的人,你所得的份,可能真的會很差,也可能是好到做甚麼惡事都沒有人會注意,注意到也能得到別人的寬恕,因每人所得的份,都是隨意派發的,更何況是這世上根本沒有不犯罪的義人:

「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道書 7:20)

「傳道者說:看哪,一千男子中,我找到一個正直人,但眾女子中,沒有找到一個。」(傳道書 7:27)

在希伯來文中,「千中之一」是指沒有,所以無論是男或女,都沒有正直人。

面對現實,我們應該如何自處呢?是繼續哀嘆這個世界,還是選擇一同快樂地犯罪?

做義人,總好過做惡人


「我勸你遵守王的命令;既指神起誓,理當如此。不要急躁離開王的面前,不要固執行惡,因為他凡事都隨自己的心意而行。王的話本有權力,誰敢問他說你做什麼呢?凡遵守命令的,必不經歷禍患;智慧人的心能辨明時候和定理(原文是審判;下節同)。各樣事務成就都有時候和定理,因為人的苦難重壓在他身上。他不知道將來的事,因為將來如何,誰能告訴他呢?」(傳道書 8:2–7)

「原來人也不知道自己的定期。魚被惡網圈住,鳥被網羅捉住,禍患忽然臨到的時候,世人陷在其中也是如此。」(傳道書 9:12)  

這裡的「王」,其實是指神,雖然有不少惡人表面上,即今生,好像是得到善報,但做義人,總好過做惡人,因做義人沒風險,但做惡人卻是高風險的玩意,雖然表面上能得到高回報,但卻不是永恆  

「因為有人用智慧、知識、靈巧所勞碌得來的,卻要留給未曾勞碌的人為分。這也是虛空,也是大患。人在日光之下勞碌累心,在他一切的勞碌上得著什麼呢?因為他日日憂慮,他的勞苦成為愁煩,連夜間心也不安。這也是虛空。」(傳道書 2:21–23)

而且人從來都不知道自己的定期,只要神一轉念,禍患就能馬上來到,好像梁潮炳一樣,可能因受不了良心的責備,或是一時精神錯亂,向上司表白一切,結果不但要把騙取得來的錢要連本帶利歸還政府,賠上自己的前途,還有可能要坐牢,正如他自己所言,真是愚蠢,還真是「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享受自己所被命定的


至於面對那些「惡有善報」的人,大衛勸勉我們

「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向那行不義的生出嫉妒。因為他們如草快被割下,又如青菜快要枯乾。」(詩篇 37:1–2)

「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他;不要因那道路通達的和那惡謀成就的心懷不平。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因為作惡的必被剪除;惟有等候耶和華的必承受地土。」(詩篇 37:7–9)

「惡人設謀害義人,又向他咬牙。主要笑他,因見他受罰的日子將要來到。」(詩篇 37:12–13)

「一個義人所有的雖少,強過許多惡人的富餘。因為惡人的膀臂必被折斷;但耶和華是扶持義人。耶和華知道完全人的日子;他們的產業要存到永遠。」(詩篇 37:16–18)

神最終必會審判世人,但寬容有時,報應有時,生有時,死有時,惡人即使在蒙福中死去,那只是表示他的死期比審判早,但當離開日光之下,回到日光之上時,神永恆的審判至終還是會落在其上,「作惡的必被剪除;惟有等候耶和華的必承受地土」。

更何況這可能是神故意讓惡人得福,不去教訓他,讓他無法回轉,然後接受永恆的審判。好像主耶穌曾言「財主進天國是難的」,又好像前政府高官麥齊光一樣,原本以為被升為發展局局長是福,卻因此而被傳媒揭發他曾於1980年代騙取公務員房屋津貼,結果官做不成,又惹來官非,弄到身敗名裂的下場,可謂典型的福原來是禍的例子。所以不要去貪圖那些「福」,最重要的,是

「事情的終局強如事情的起頭;存心忍耐的,勝過居心驕傲的。」(傳道書 7:8)

和永恆的審判相比,今生實在是太短了。所以

「我就稱讚快樂,原來人在日光之下,莫強如吃喝快樂;因為他在日光之下,神賜他一生的年日,要從勞碌中,時常享受所得的。」(傳道書 8:15)

我們不需要去理會那些人,或人世間這些不平的現象,反要去專心享受神所賜給我們獨有的那一份,並因此而歡喜快樂,因一來這一份是短暫的,回到日光之上後就享受不到,二來若沒有神的施恩,人其實甚麼也沒有,就連我們日用的飲食,所呼吸的空氣,也要仰賴祂

「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應譯:神放在管理之下)。」(傳道書 12: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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