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3日 星期四

政教分離,還是政教合一

「宗教右派」、「基督教右派」、「道德塔利班」、「基X徒」等等,都是近年不少人向基督徒,特別是保守派基督徒扣上的標籤。更甚者,有人認為那些被標籤的信徒已向政權靠攏,最終目標是實行基督教政教合一(哇,我真的不知道自己那麼厲害呢,若真的如此,我們就不用隔年被房署加租,被定性為商業租戶,隨時面臨被迫遷的危機了)。

對於某些以基督徒的身分,卻做出傷害社會行為的政府官員和議員,本人不作評論。因本人不認識那些人,無法判斷那人是空有基督徒之名,卻是拿基督「著數」的人,或是因個人的軟弱,屈服於現有體系當中的人,還是曾努力嘗試力挽狂瀾,但因能力有限,結果失敗而回的人。對於上述第一種人,絕對要加以責難,神亦必追討輕慢全能者的罪

「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拉太書 6:7–8)

至於第二種人,只能惋惜,因每一個人都總會有軟弱的時候,希望他們能及早回頭。對第三種人,只能寄望希望他們能繼續努力,求神賜給他們更多的能力和智慧,戰勝那些惡人。

至於基督教政教合一,在現今的香港更是沒可能。根據粗略估計,香港的泛基督(包括天主教、新教,即香港人所稱的基督教、東正教等等和基督有關的宗教)教徒數目,大約有九十多萬,只佔總人口一成多,而香港無神論者的數目卻超過一半人口,再加上宗主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堅定的無神論者政權,以現實論,無論是政教合一,還是只停留於互相合作的階段,幾乎是不可能。

當然這是現實論,在世界各地,不論任何宗教,都有左、中、右派的存在,亦以不同的方式去影響這個世界,那麼作為耶穌的跟隨者,我們應該是走甚麼路線呢? 

在討論之先,讓我們先認識兩個關鍵派系在社會政治上的定義:

宗教左派


主張政教分離,至於基督教左派,主張反基督教王國,認為教會是一班「遺民」,在社會上只屬小數,根本沒有能力去改變社會的政治風氣。若勉強自己成為帶領社會的角色,或參與改革運動,可能會因為要在體制下生存,而做出違背聖經教導的行為,成為言行不一致的信徒(我們那些基督徒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應是最佳例子)。既然甚麼都做不了,不如索性不理,專心致志去做一個聖潔的信徒。以香港社會普遍政治冷感的氛圍來看,基督教左派其實才是在信徒中佔大多數的派別,這也是世界上不少基督徒的生命寫照,因為經過中世紀的教訓,不少信徒認為遠離政治,專心過聖潔的生活,進一步成為牧師、宣教師才叫事奉,都視骯髒的政治為洪水猛獸。

宗教右派


主張政教合一,現今的伊斯蘭世界就是其中最明顯的例子。不過因中世紀的教訓,現在已只有極少數的基督徒仍會堅持政教合一這種極右思想,因此如今的基督教右派泛指以基督教的價值觀,改革社會的信徒。

不過即使是基督教右派內,都可再分成左右兩派:左派,通常是指維護社會公義,為窮人和被壓迫者爭取權益的信徒,右派側著重於個人道德價值觀的維繫。前者由於維護人權是普世價值,因此這些左派人士大都能得到世人的認同和支持。對未信者,或信仰根基不穩的信徒,後者總會很容易讓人產生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加於別人身上的感覺,所以香港的基督教右派才會被扣上「道德塔利班」的稱號,成為眾自由派學者口誅筆伐的對象。

那麼在這個愛標籤人的世界,作為信徒,我們應如何是好?

成為別人的光


首先我們必須要記得主耶穌的命令: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 5:14–16)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馬太福音 5:18–19) 

「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 20:25–28)

遵行誡命,過聖潔的生活,固然重要,但教訓人遵行,同樣重要,因此宗教左派與世界脫節的方針固之然不可取,但要做一名成為別人的光的宗教右派也需要有技巧。

首先是要進入社會。教導社會行在真理中有很多方法,可以是進入社區直接教導,亦可以選擇參與改革運動,或直接加入政府,從根本上進行改革,把真理導入法律當中,不過要注意「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絕對使人腐化」的人性弱點,還有政治絕對是骯髒玩意的事實,要時刻警醒,堅守真理,否則自己先跌倒,那還憑甚麼教導別人遵守,請緊記主耶穌的叮嚀:「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保持謙卑的心,是防止跌倒的不二法門。

遵行真理的好處


接著是教導人是需要技巧的:

「心中有智慧的必稱為聰明人;動聽的話能增加說服力。」(箴言 16:21,新譯本)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翰福音 3:19–20)

無論是聖經中的黑暗厭惡光明,還是中國傳統智慧的「忠言逆耳」,真理真的是容易遭人嫌棄的東西,所以要說服人遵守,真的是需要技巧。

很多時人之所以不喜歡我們這些所謂「道德塔利班」,是因為我們教導人時經常會犯一個錯誤,就是把真理硬塞給別人。若對方本身是基督徒,這方法可能還有點效用,但對於不信神的人來說,聖經上的真理對他們而言和廢話其實沒甚麼分別,結果遭人討厭、拒絕,是自然不過的事。所以要成功說服人遵行真理,就必須要先放棄這種硬sell真理的方法。

若將傳真理的人比喻為推銷員,真理為商品,要成功把商品賣給客人,首要條件當然是要讓客人了解買了這商品後能給人帶來甚麼好處,好處越吸引,客人願意淘錢買那商品的機會自然會增加,所以要成功說服人遵行真理,首先是先要讓人認識到行真理所能得到好處。

「智慧人的法則(或譯:指教)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離開死亡的網羅。」(箴言 13:14)

對喜歡讀歷史,喜歡觀察身邊的人和事的人來說,想必都體會得到,人和社會的災難,很多時都是人自找的,所以趨吉避凶之匙,其實一直都在人類自己的手上,而順服真理,或聽從中國傳統智慧的所謂「忠言」,正是趨吉避凶的方法。趨吉避凶之心人皆有之,這絕對是一個非常好的切入點。但要讓人明白遵行真理的好處,首要條件是信徒先要明白真理。

明白真理


在《新約聖經》中,「明白」的希臘文本身除了有頭腦上明白的意思,還有能同時成功地應用的意思,就好像我們小時候學懂一條數學方程式後,都要做對相關的應用題,才算是真懂了的一樣。所以當我們「明白」真理,一方面可以教導別人如何把真理應用到日常生活中從而得到好處,另一方面當我們自己本身能成功地把真理應用,從而享受到當中帶來的好處時,我們的「好行為」自然能吸引人跟隨。就好像早年的人喜歡用暴力革命,以為一定要這樣才可以成功改革政府,可是當越來越多人成功地以非暴力的形式革命成功時,前述的方法自然會被逐漸淘汰,後述的方法越來越多人採用,畢竟惜命之心人皆有之。

但其實教導別人,最重要的,還是愛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哥林多前書13:2)

這才是軟化人心的最佳方法。

最後各位信徒,不要以世人的眼光去把自己定性為甚麼派,因為我們既要過聖潔的生活,也要服事被壓迫者,亦要教導人遵行真理,所以我們有時是左,有時是右,世上的學說根本無法束縛我們,正如我們無法以人的智慧去解讀全能的神一樣,最重要的是要以神的角度去看萬事,和以祂教導我們的方法去處理問題,這才是讓社會走上進步的方法。

對於有志投身社會服事的信徒,有一套電影很值得大家參考,就是《Amazing Grace》(2006,本blog有該電影的介紹,但有劇透),主角William Wiberforce(1759–1833)的經歷,實在很值得我們借鑒。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