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人以為犯罪是指得罪了別人,但保羅在《羅馬書》1:21–32告訴我們,其實「罪」並不是如我們所想像般簡單。
罪的序曲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羅馬書1:21–23)
藉著大自然的啟示(1:20),人是知道上帝的存在的。可是人卻不把上帝當作上帝,否定了他們的造物者,萬物和真理的來源,因而無法從所知道的事情中理出一個頭緒,去解釋萬物的來源,最後甚至把必定朽壞的受造物拿來當永恆的上帝來敬拜(即拜偶像)。由於他們否定真正的答案,所以他們對這個世界所作出的推想都成虛幻,可是他們還以為自己很聰明,其實卻是愚拙。所以罪的根本是人不認識神和拜偶像,得罪上帝,因此神任憑他們活在罪惡當中,自食其果,歸於虛無(即所謂「塵歸塵,土歸土」,因神是在虛無中創造這個世界,因此神根本無需親自懲罰,只要收回祂給予人的權利,「任憑」他們活在罪中,讓他們歸回虛無,就自然能報應他們)。在本段經文中,「神任憑」總共出現了三次,目的是要帶出人犯罪,得罪神所帶來的三個不同層次的後果。
罪的第一部曲:傷害自己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羅馬書1:24–25)
人犯罪,首先遇到的,並不是傷害別人,而是傷害自己: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世記1:26–27)
「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裡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詩篇8:3–8)
由上兩段經文,可看出在被造時,人的地位是在萬物之上,所以「人是萬物之靈」這說法是對的。可是人卻自貶身價,竟然敬拜事奉在他們之下的受造之物或和他們自己同等的人,而不敬拜,甚至離棄在他們之上,把他們創造出來的上帝,這是何等的荒唐!「玷辱」其實是指degrade,即「降格」的意思,就是把自己的地位降至其他受造物之下。因此離棄造物者,人根本無法正確衡量自己與其他事物的價值,造成自我形象、價值觀的扭曲,人就在不自覺中傷害自己。很多時人以為自己作賤自己,與人無尤,但對於視我們為至寶的神來說,當然不希望我們這樣,而且自我形象、價值觀的扭曲很容易讓人受到負面情緒的左右,作出傷害自己和他人的行為。
罪的第二部曲:傷害自然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1:26–27)
相信大家一眼可以看出這段經文所寫的是同性戀,不過同性戀在這段經文中,不是「主旨」,而是「例子」。在本段經文中的「性」,並不是指sex(性愛),而是指nature(自然),因此這段經文所寫的, 是人違反並傷害自然,而人亦都要承受由此而來的禍害,至於同性戀被引為作其中的一個例子,例如同性戀所帶來最明顯的後果,就是不能繁衍同時擁有雙方基因的後代。除了同性戀,人違反自然的行為可說多不勝數,最主要的是污染環境和浪費資源。為了賺取更多的金錢而不願把資金投放在排污設施上,造成環境的嚴重污染,如中國國內的「毒霧」就是來自工廠排放的未經處理的污染物、汽車排放的廢氣、冬天燒煤供暖的廢氣等等;為了滿足個人的物慾而出現的消費主義,造成資源的過度虛耗,如因大量砍伐林木而使到全球二氧化碳含量不斷上升,使到溫室效應不斷加劇,造成全球暖化,增加各種熱帶傳染病、自然災害發生的機率;過度放牧,會造成草原與植被的嚴重破壞而造成嚴重沙塵暴,加速該地區的沙漠化,北京的沙塵暴就是其中一個例子。而這些事情的發生,其實都是來自人錯誤的價值觀,人不知自己受造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管理全地。神不但愛人,祂也愛自己創造的世界,「神看著是好的」這句說話多次出現在神的創世過程中。可是人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不斷破壞自己理應保護的東西,自以為破壞它們不會對別人造成影響,並視被破壞的大自然與他們無關,實情是大自然以自己的方式,向破壞它的人們作出報復。所以當我們在享用一樣其實並非必要的東西、或在浪費能源時,不要以為沒甚麼問題,其實我們已經在破壞這個自然。
罪的第三部曲:傷害別人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羅馬書1:28–31)
當人傷害自己、傷害與自己「無關」的大自然後,就是傷害與自己「有關」的人,而當中又存著很多的不合理,如牛肉被摻雜了沒經檢驗的馬肉、地溝油、毒奶粉、增塑劑乳酸飲料等等,三十年前的人應該很難想像我們現在吃的東西會出現這麼可怕的問題吧。還有經文所揭示的問題,人正在「越踩越深」、越發墮落。
罪的終曲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馬書1:32)
罪的結局就是死,所以耶穌來就是要人悔改,把人從罪中拯救出來,脫離死亡的轄制。可是人類真是一種奇怪的生物,他們因著任性和叛逆,明知道神的要求和不遵守所帶來的結局,還是要繼續犯罪,而更可惡的,是罪的極致不是自己去犯罪,而是對犯罪不但不難過,反而高興,並且要和別人一齊去行。最經典的例子是美國華盛頓州的大麻合法化,背後的原因竟然是因為太多人吸食大麻,政府不要讓毒販們填滿腰包,又不想為了逮捕大量吸食者而浪費公幣,於是讓大麻合法化,政府不但可以收大麻稅,更可省下了拘捕、審判、監禁吸大麻和販毒者所耗費的巨大人力物力。原來在這些人眼中多人犯罪就不是罪,真的是天大的荒唐!其實當年香港的賭波合法化,也是基於這樣的歪思。若以心理學分析,這種現象的出現是由於人希望藉多人犯罪,分散自己的罪咎感所致。
各位要小心,不要陷在罪中而不自知,而失去神原本留給我們永恆的福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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