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7日 星期五

真正的寬恕

自從八九學運領袖柴玲於上星期接受港台節台《頭條新聞》的訪問播出後,沈寂多時的柴氏《寬恕論》又再出現,帶來的結果當然只有一個,就是遭到全世界「狂插」,不過這倒是給予我們一個機會去思想,甚麼是真正的寬恕。

柴氏《寬恕論》


柴玲的《寬恕論》出自去年6月4日以英文發表的一篇名為《I Forgive Them》(我原諒他們)http://chinese.gospelherald.com/news/edi-19586-0/#.UbC6XJxaduU的公開信,信中提到因為耶穌基督寬恕那些把祂釘在十字架上的人,所以她決定原諒鄧小平、李鵬和那些衝進1989年天安門廣場內的士兵們。但由現在生活在自由的國度,過著優渥生活的柴玲說出這番話,無疑是對當年的死難者和他們的親屬,與及那些至今仍遭受中共壓迫的人民那些爛到不能再爛的傷口上灑鹽,叫人情可以堪。寬恕原本是一項美德,為何經柴玲一說,會變得如此不堪?在深究其原因之前,讓我們先談甚麼是真正的寬恕。

為何要寬恕?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太福音6:14–15)

但凡是對信仰認真的基督徒,都知道寬恕是神留下來的命令,當然不敢不從,即使因一時軟弱而做不到,也要努力去嘗試和學習。那為何神要我們學習寬恕呢?

我們都是罪人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他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約翰福音8:3–9)

其中一個原因是如以上經文所言,我們都是罪人,根本沒資格去定別人的罪。若然我們這些罪人都不去饒恕別人,試問我們又怎能求天父饒恕我們呢?

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12:19)

信耶穌其中一個最大的障礙是面對公義的問題,當我們遇到不公義的事情,總希望看到犯罪的一方受懲治,如果沒看到那些犯罪者馬上得到懲罰,就急不及待地要為自己伸冤。但神警告我們,我們並沒有審判別人的權力,因為伸張正義是神的事情。那為甚麼神不馬上懲罰那些犯罪者?因為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3:9)

神之所以不馬上施行審判,不是因為祂不公義,而是在寬容我們,給予罪人回轉的機會,就正如祂也在《約拿書》中,給予和共產黨一樣罪大惡極的亞述人悔改回轉的機會,若然他們及時回轉 

「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他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約拿書3:10)

但當人不能在神定下的審判日之前悔改,神的刑罰自然會在祂定下的時間臨到那些不知悔改的犯罪者身上。倘若我們不相信神的公義,想要為自己伸冤,我們就很容易落入苦毒、憤怒、自以為義的陷阱中,成為它們的奴隸。論到苦毒的可怕之處,《希伯來書》寫得很清楚:

「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希伯來書12:15) 

當人讓苦毒在生命中札根,它就會捉緊你不放,讓人持久不斷地陷於過去的傷害而不能自拔,進而被它侵蝕、破壞自己生命,甚至拒絕神的恩典去釋放你的生命。若任由苦毒在你的心中不斷成長,最終會使人以激烈的手段向施暴者報復,造成新的罪惡。一次罪惡所帶來的後果已經夠糟糕了,還要再來一次,「冤冤相報何時了」。為了避免我們的心因苦毒而被侵蝕,進而犯罪,神教給我們的方法,就是寬恕。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馬太福音5:38–44)    

耶穌之所以要這樣吩咐,並不是要我們做「鵪鶉」,而是要避免因苦毒、憤怒、仇恨,造成新一輪罪惡,而這就是柴玲所寫的《我原諒他們》的中心思想。

而且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羅馬書12:20)

「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是來自埃及的習俗,類此負荊請罪的意思,即自願和被自己得罪的人道歉,耶穌和保羅之所以要我們以「以善報惡」的態度對待我們的仇敵,就是要以此迫使他們對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從而願意悔改,這也是基督為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背後的其中一個思想:神都為你這個罪人做到這個地步了,你還好意思繼續犯罪嗎?

其實細看她這篇公開信(不要因為她那句「我決定原諒鄧小平、李鵬」就馬上因「火遮眼」而讀不下去),就會發現她之所以決定要原諒那些六四屠夫,就是基於以上的原因。

寬恕是一個過程


在過去一年的討論,很多人已指出,寬恕必須要附隨加害者的悔改才能成立,可惜的是,到目前為止,中共不但只沒有反省自己當年的殘暴行為,反而變本加厲地迫害大量按良心說誠實話、追求公義的異見人士,因此和他們談寬恕,根本就是「雞同鴨講」,但他們其實只是說對了一半,因為寬恕,特別是對那些仍不知悔改的加害者而言,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在本blog兩篇有關《何西阿書》的訊息中,已經說明我們的神是如何寬恕犯罪的人。當以色列人犯罪、拜偶像、離棄神,大大地傷害了神的心的時候,神不但沒有懷恨在心,和他們解約,反而「選擇」再去愛他們,等待他們的回轉。若以《何西阿書》成書的大約日期(那時北國以色列尚未亡國)開始計算,神足足等了超過一百年的時間,到南國猶大滅亡的時候,以色列人才知道悔改,決心遠離偶像。自此之後,以色列就沒有再拜偶像,一心一意跟隨耶和華,而這正正就是神「寬恕」以色列人的過程。因此把這套用在六四事件身上,「寬恕」其實只是一切事情的開始,我們必須要等待,直到那些當權者願意回轉為止,真正的寬恕才能完全成就。

那為何不等到犯罪者悔改才去寬恕,而要在他們尚未悔改之前就要去寬恕?若然我們不先去寬恕對方,對方如果要過了數十年後才知道要悔改,那麼我們這段時間豈不是要不斷被苦毒、憤怒的情緒所折磨嗎?怨恨別人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根本就是用別人的過錯來懲罰自己,而且即使你再憤怒,對那些不知悔改的人來說根本就是不痛不癢,既然可以選擇放下,我們何苦要為難自己,去吃這個虧呢?

公義的神


不過我們的神是公義的神,即使祂會寬恕人的過犯,但人仍然要為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
 
「你為什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撒母耳記下12:9–10)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撒母耳記下12:13–14)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哥林多後書5:10)

因大衛的淫亂和流無辜人血的罪,神派遣先知拿單去責備他。雖然大衛馬上認罪,神亦赦免了他,不讓更大的懲罰臨到他身上,可是神也告訴大衛,即使如此,他仍要承擔因他犯罪所留下的惡果,就是他和拔示巴(烏利亞的妻子)經淫亂所生的兒子要死,他的兒子暗嫩強姦他同父異母的妹妹他瑪,最後被他瑪的兄長,同是大衛兒子的押沙龍所殺,最後押沙龍更走上謀反之路等等。在大衛的餘生,他的王國和家庭都充滿了暴力和混亂。雖然他的罪已被赦免,但他仍必須要承擔他所犯的罪所帶來的後果,正如以色列人一樣,即使他們決心遠離偶像,神亦寬恕他們,但他們仍然要承受亡國超過二千年的命運。

滿有慈愛的神


不過神仍是滿有慈愛的,雖然他會懲罰惡人,要他們承擔他們自己所犯的錯,但只要他們願意悔改,神仍然會向他們大施慈愛,讓他們「不至於死」。如神讓大衛和拔示巴所生的第二個兒子,所羅門繼任,成為大衛王朝的第二代君主;神雖然讓以色列亡國,可是祂不但派了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承擔罪所帶來的結局,就是死亡,並拯救他們脫離罪的捆綁,祂更應許以色列人:

「故此,耶和華說:我的僕人雅各啊,不要懼怕;以色列啊,不要驚惶;因我要從遠方拯救你,從被擄到之地拯救你的後裔;雅各必回來得享平靖安逸,無人使他害怕。因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也要將所趕散你到的那些國滅絕淨盡,卻不將你滅絕淨盡,倒要從寬懲治你,萬不能不罰你。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利米書30:10–11)

當年趕絕以色列的大國,無論是亞述、巴比倫、波斯、羅馬、納粹德國等等,都已作古,但經歷了這麼多苦難的以色列人至今仍存在於這個世界之上,甚至可以復國,這不是神的恩典,是甚麼?

所以大家千萬不要誤會,即使我們寬恕某人,並不代表某人可以脫罪,正如在法庭之上,認罪之人雖然可比不認罪的人少受一點刑罰,但他還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神的公義和恩典,就是這麼一回事。

結語


神是公義的,只有祂才可以擔保公義能完全得到伸張,但神提醒我們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傳道書3:1)

神之所以不馬上施行審判,不是耽擱祂給我們的應許「伸冤在我;我必報應」,而是在寬容我們。但神已經預備好了祂的審判,在祂定下的時間中,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若然我們沒有耐性去等待那刻的來臨,要為自己伸冤,就是假定自己比神更有智慧,不相信神會做出公義的審判。只有相信神擁有的主權和祂的智慧,把伸張正義的事情全心地交托給祂,我們才能把自己從憤怒和專注於加害者的情緒中釋放出來,繼續向前邁進,這才是寬恕的真意。但這並不代表在寬恕過後,我們甚麼也不用做,因為歷史是由神和人的互動所交織而成,我們不但要為上位者祈禱,使他們回轉,更要以聖經的真理為依歸,以和平理性的態度,去爭取六四事件的平反,讓那些當權者承擔他們當年所犯下的罪所帶來的懲罰,讓中國能夠真正走在真理的道路之上。沒有甚麼事情比能夠參與在神的計劃當中,見證事情的成就更值得令人鼓舞吧,不過要等到事情可以成就的一刻,我們仍需忍耐、努力。

其實當你細心閱讀柴玲所寫的這篇文章,就會發現她所要表達的意思,就是我在本文所要傳達的訊息。但為何神留下的美好訊息,會變得如此不堪入目,究竟柴玲錯在哪裡?我們在下一篇文章會再討論。

參考書目:

1. Henry Blackaby and Richard Blackaby(2000)吳蔓玲譯《每日經歷神》基石文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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