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0日 星期二

錯判

歷史的一再重覆


只要以白禮達(Sepp Blatter)為首的國際足協仍堅持「誤判也是足球的一部分」,歷史就一次又一次重演,今次新一輪受害者,首推車路士(Chelsea F.C.),沒錯,又是車路士。

當球迷對一年前因球証科爾(Chris Foy)眾多「莫名其妙」的判決,弄到車路士要九人應戰,最後負QPR(Queens Park Ranger F.C.)0:1的比賽仍記憶猶新時,於上一輪英超對爭標對手曼聯(Manchester United F.C.)的賽事中,一度落後兩球,再追成2:2的大好形勢下,於13分鐘內因球証卡頓保(Mark Clattenburg)作出三個極具爭議性的判決後,最後9人應戰下主場以2:3見負於曼聯。

第一個爭議性判決出現在63分鐘艾舒利楊格(Ashley Young)單刀,伊雲奴域(Branislav Ivanović)在沒有明顯動作下碰跌對方,卡頓保直接將伊雲洛域紅牌驅逐離場。雖然沒有出腳,但伊雲奴域始終是從後碰跌楊格,阻止了對方的單刀,所以這個判決還算是情有可原。

即使打少一人,車路士仍繼續進攻,但5分鐘後托里斯(Fernando Torres)被伊雲斯(Jonny Evans)踢跌,但卡頓保卻判托里斯「插水」,結果兩黃一紅被逐。從慢鏡顯示,伊雲斯的右腳明顯是從上刮落托里斯的小腿,導致他倒下,而那面應該屬於伊雲斯的黃牌卻竟然落在托里斯的身上,致使車路士在餘下時間要九人應戰,被迫死守。

打多兩人的曼聯,憑「小豆」查維亞靴南迪斯(Javier Hernández)75分鐘門前建功,再度領先,但慢鏡所見「小豆」明顯處於越位位置,但卡頓保與旁證卻視若無睹。結果曼聯在一片爭議聲下,以3:2擊敗車路士。

球証也只是人


當然我們不能把所以的過錯都歸咎於球証一人身上,畢竟球証也是人,是人就會犯錯,而且還是一個每十餘秒就要在電光火石間作出準確決定的人,那種壓力可想而知。而且他們經常要在一片混亂的環境下作出判斷,如球迷的起哄、球員有如「奧斯卡影帝」的精湛演出,都隨時會影響球証的判斷。旁証也不好過,一方面要留意接球者是否處於越位位置,另一方面又要注意傳球者的傳球時間,而這兩者之間的距離很多時都有數十碼的差距,我們這些安坐家中看慢鏡重播的人當然看得輕鬆,但對那些在現場的人而言,就不是那麼容易了。但就因為球証工作的難為之處,才有科技協助執法的迫切性。

諸多藉口的國際足協


國際足協一直推說不用現場錄影協助球証執法的其中一個原因是阻礙比賽的流暢性,但是一場比賽的爭議性場面實在有限,激烈如默西塞德郡打比(Merseyside derby),也只有一個爭議性的判決。而且在球員圍堵球証投訴時,電視台早已播放慢鏡重播,只要把一部電視機放在第四旁証旁邊,很多事情就能得到解決。若然不想經常看慢鏡才做裁決,大可以只在進行重大判決(如十二碼、紅牌、入球)時才看。基本上只要該場賽事有進行錄影,就可採用此方法。以現在的科技水平,絕大部份的國際A級賽事都有錄影,根本不存在任何技術問題。

另一樣是利用「鷹眼」技術判斷皮球是否已過白界。國際足協每次都推說各國足協之間貧富懸殊,不能做到為每一個球場安裝。2011年,國際足協有12億美元的儲備,每年更有超過1億美元的利潤。若以一套「鷹眼」系統造價25萬英鎊計算,足協可為超過3000個球場進行安裝。國際足協的金錢,不是應該用來協助弱小國家發展足運嗎?

甚麼才是「公平競技」


國際足協常常口口聲聲要維護「公平競技」的原則,卻又說「球證錯判都是比賽的一部份」,就不知「錯判」就是摧毀「公平競技」的一大原素嗎?好像一年前車路士對QPR一戰,若然不是科爾的「糊塗」判決,就不會導致車路士球員的失控,而失去理智的泰利(John Terry)亦不會以種族歧視的言論,侮辱安東費迪南(Anton Ferdinand),引起牽連大波。雖然泰利必須要對自己的愚蠢和失言負責,但沒有科爾的誤判,以泰利的冷靜,又怎會說出這種辱罵性的言語,國際足協亦不用花這麼多人力物力宣傳反種族歧視。

而且「錯判」更為球賽帶來灰色地帶,讓不法者有機可乘,製造賽果,那又何來公平。

球員們平時努力練習,自然希望在賽場上和對手一爭長短。輸掉比賽,並不是甚麼羞恥的事情,畢竟球場是優勝劣敗的地方,只要有盡力,自然就無憾。但那些人為錯誤,不但破壞球賽的觀賞性,還握殺了球員的努力。

那些「錯判」,除了為一眾球迷帶來茶餘飯後的話題,還能帶來甚麼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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