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0日 星期五

破解信仰誤區 Part 3 創造的深意

利未記 18:1–25 所針對的,是人為著一己之性慾,刻意放縱,見人就「上」的性放縱文化,這令人不期然會想到,若然好像Tim現在一樣,只有一名固定的同性伴侶,像《雅歌》中的良人和佳偶,兩人既熱情,又親密,亦忠貞,其實可不可以?

要解答這問題,就一定要返回《創世記》二章,神造男造女的經文,雖然是很煩,但這卻是聖經中唯一論及為甚麼這世界是有男有女的經文,除非閣下對這個世界的起源全無興趣,或是自以為找到答案,否則沒有人能逃避這段經文。

不知大家有沒有想過,其實在這世界,繁衍後代的方法有很多種,除了一雌一雄的繁殖外,在神的創造中,還有無性繁殖(如海星、菌類、馬鈴薯、蘭花等),和雌雄同體(一個生物體內同時擁有雌性和雄性的性器官,如蚯蚓、線蟲等),為何神要選擇一雌一雄,作為人類的繁殖方式呢?

讀過生物的朋友一定懂得回答,這樣做是為了達到同一物種之間的多態性(polymorphism),用一般人的說法,就是製造人與人之間的不同,使到整個群體更能適應不同的生存環境,再像父親的兒子,始終不是父親本人,總有父親所沒有的才能特徵。

不過神創造的心意,豈止那麼簡單,讓我們回到《創世記》二章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創世記 2:18上)

在原文中,並沒有「居」一字,即是在神的眼中,亞當「獨」是不好的,「獨」是指一個人,一個人會感到孤獨,要擺脫孤獨,唯一的方法就是和別人建立關係,但是在整個伊甸園中,能和亞當建立關係的,就只有神和天使,可是對於有限的亞當而言,無限的神,超有能的天使,都和自己相差太遠了,難免會有隔膜(所以耶穌基督之後才會道成肉身,體會有限的人的生活,好能和人建立毫無隔膜的關係),孤獨之感油然而生,所以神才會認為亞當孤身一人的狀態,是不好的。

要解決問題,最好的方法,就是再創造一個和亞當差不多水平的人出來,就可以和亞當建立關係了。但要建立關係,其實做多一個男人就可以了,至於「生養眾多」方面,反正耶和華是那位可以使無變成有的神,要做到同性繁殖,兼能維持多樣性,可謂易如反掌,那為甚麼祂最後是做了一個女人出來,和亞當建立關係呢?

「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世記 2:18下)

關鍵在於「幫助」一詞,即是亞當不只孤獨,還需要幫助。雖然亞當像神,但卻不是神,有很多事情,只憑他一人,是做不來的,所以他需要幫手。

至於需要幫忙的項目,有「量」和「質」兩類,「量」當然是指事情太多了,雖然亞當自己會做,但他實在忙不過來,之後「生養眾多」會幫助他解決這方面的問題;「質」就是指亞當完全不會做的事情,他需要一個會做這些事情的人幫忙,那甚麼人才可以幫得上亞當呢?那當然是和亞當完全不同的人了,所以神才會為亞當創造了「女人」。

不只在生理結構上有不同,男和女在本質上其實都有很大的不同,著名心理學作家John Gray,其最暢銷的作品,就是以「男人來自火星,女人來自金星」來命名,一般而言(當然凡事有例外,所以才說一般),男士需要尊重,女士需要愛護;男士較為理性,女士則較為感性;男士的視野較為寬廣,女士則較為狹窄,這些分別沒有褒貶之分:一個人太過理性,會讓人感到他是一個冷漠,不懂人情世故的人;一個人太感性,就很容易會被事情的表像所蒙蔽,看不到事情的真相;一個人的視野太寬廣,就會留意不到內裡的細節;可是若太過留意細節,就會忘記那些細節背後的意義,為那些旁枝末節浪費時間,事實上男和女在本質上的不同,亦是讓彼此的關係難以建立的原因,我們常常聽男人抱怨女人說:「都唔明你哋d女人為乜成日煩埋d小事」,又聽到女人抱怨男人說:「你都唔明我嘅感受嘅」。

可是唯有不同的人,即是男和女的互相合作,我們才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去了解、感受和處理事情,從而做到面面俱圓。

那不同的人,怎樣促成良好的合作呢?那就是要靠關係,你和對方的關係好,當然如魚得水,你和對方關係不好,自然處處碰壁,要建立良好的關係,就需要細心經營,在神所創造的關係中,最親密的,正是夫妻關係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世記 2:23–25)

親密到一個地步,就是彼此之間全無隔膜,二人如為一體,而性關係就是要具體地表現出夫妻關係中最親密的境界,就是「二人成為一體」,所以在創造的原意中,「性」不是用來繁衍,亦不是用來滿足人的慾望,而是具體地表達出當兩人相愛到一個的地步,就是忘記自己,進入對方的生命,成為一體,不再分開,因此「性」絕不能和「愛」分開。

可是歌都有得唱:「除非你是我,才可與我常在。」兩個完全不同的人,不要說和而不同了,還要在心靈上成為一體,不是說笑吧,更何況是來自火星的男人和來自金星的女人。因此無論是本質上,還是距離上,最難建立的關係,其實正是一男一女的夫妻關係。

雖然夫夫關係,或是妻妻關係的距離都很近,但由於構成關係的兩人本質上都較接近,就算二人的性格是南轅北轍,所產生的磨擦始終都不及夫妻這兩種來自不同星球的人類般大,就如善於反串的女星之所以如此受女性歡迎(就好像今日我迷天海祐希,昔日母親大人迷凌波一樣),就是因為只有女人才知道究竟女人想要甚麼男人,所以如果是一個男情聖和一個Tomboy同時去追求同一位女性,若無視世俗的評價,勝出的,很大機會是Tomboy。

「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利未記 20:7–8)

「成聖」,是指成為和世人不同的人,即是成為願意按神的訓誨行事為人的人,用一般的言語說,就是指成為更好的人,即是成長為一個成熟的大人,所以一男一女的夫妻關係,正是神給人生命中其中一個最大的成長挑戰,若我們能處理好夫妻關係,代表我們已有足夠的成熟度去處理不同的關係,那樣,我們就可以好好享受每段關係所能帶來的親密,不再孤獨,又能彼此幫助,互補不足,而不是彼此傷害。

2018年7月18日 星期三

破解信仰誤區 Part 2 誰決定你下地獄?

Tim在訪問中如此說:「直至而家我都相信,我落梗地獄,不過我都接受。」一般人讀到這裡,第一個反應,大都是:「你又何苦作賤自己呢」,既然認為自己一定下地獄,何不乾乾脆脆地離開信仰,過自己喜歡的生活,然後才下地獄,若對上帝仍有留戀,就應該決心離開現在的生活,尊心順服主,這種三心兩意的曖昧態度,到頭來甚麼也得不到,落得平白受苦的下場。

不過「講就容易」,要做就無比艱難,難怪使徒保羅也如此說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馬書 7:14–15、18–21、23–24)

所以Tim的矛盾,其實真的很符合人性,亦帶出一個事實:只要是人,就是罪人,每一個人,都和Tim一樣,總會對某些事情,明知是不對,但仍忍不住去做,可能是亂發脾氣,可能是上色情網頁,可能是貪心,又可能是說髒話,亦可能是醉酒⋯⋯真的是要有幾多,就有幾多,不但只Tim要下地獄,其實所有人都要下地獄,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分別,只在於一點,就是罪人藉著相信耶穌基督為幫助我們脫離罪的綑綁而死的事實,不再被神定罪,成為不用下地獄的「蒙恩的罪人」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馬書 7:25–8:1)

因此即使我們信了耶穌,只要我們一日不死,我們的肉體還是會與我們同在,我們仍是會受到肉體內的罪引誘而去犯罪,就正如到今日仍會有牧者婚外情,性侵犯一樣,基督徒仍是會犯罪的罪人,我們所蒙的恩,是我們接受神的恩惠,讓聖靈進入我們的心,幫助我們擺脫罪的綑綁,不去隨從肉體的欲望,減少犯罪,學習成聖,就好像聖靈幫助Tim不再濫交,引導他重新學習如何愛自己,愛別人一樣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馬書 8:2)

若用今日的法律術語表達,下地獄是終生監禁,還要是終生不得申請假釋那種,信耶穌是悔罪,天父是法官,「蒙恩的罪人」就是正在接受緩刑或感化令的犯人,聖靈就是感化官,若我們願意接受感化官的勸導,好好地生活,不再犯事,當然不用去坐牢,相反若對感化官的勸告屢勸不聽,就要「等官判」了。

以Tim的情況而言,雖然並非聽足,但他明顯是有聽聖靈勸的,單憑這一點,就可判斷,事實上並非如他自己所想像般「落硬地獄」,更何況輔導是需要時間的,你總不會期望一個長期抑鬱的人,見一次心理專家就不再抑鬱吧,其實最想Tim下地獄的人,不是別人,正是Tim自己,相反最不想Tim下地獄的,正正是決定人是否要下地獄的神,若神真的不想理Tim,任由他自生自滅,就不會派聖靈親自來勸他了,在這世上還有很多人常常向神投訴為何聽不到聖靈的聲音呢,對那些人而言:「Tim,你真是三生有幸啦」。

「耶穌就用比喻說: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呢?找著了,就歡歡喜喜的扛在肩上,回到家裡,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路加福音 15:3–7)

「主所應許的(筆者語:指主再來世上審判的日子)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 3:9)

這不是只對Tim一人說,而是主為一切以為自己已無藥可救,不配救恩的人而說的。

2018年7月16日 星期一

破解信仰誤區 Part 1 這不是律法,是訓誨

若是《蘋果日報》的讀者,都知道該報對同性戀正常化及平權運動(簡稱同運)可謂不遺餘力,經常都有相關的報導,亦有LGBT(女同性戀者,Lesbian、男同性戀者,Gay、雙性戀者,Bisexual和跨性別者,Transgender的簡稱)人士的專訪,更邀請他們寫專欄,這的確是大眾了解LGBT人士內心世界的一個不錯的平台,而昨天報紙對兩位LGBT信徒的訪問,除了讓我們更能了解他們的痛苦和疑惑外,更讓本人意識到無論基督教內外,對聖經的理解和實踐,都存在很大的誤解和偏差,於是決定以這兩篇訪問作為引子,撰寫一系列嘗試破解信仰誤區的文章,由於值得討論的地方實在太多,所以本人也不知要寫到甚麼時候(汗)。

無論是第一位受訪者Tim,第二位受訪者Nocus,還是在事件中出現的其他人,都把聖經的真理,特別是律法的部份,都當成是一條條必須遵守,不遵守就要下地獄的規條,若把這兩段專訪拿去給中國神學研究院院長李思敬博士讀,他一定又會如牧羊犬般吠:「說了那麼多次都不明白,這些不是律法,是訓誨!!!」雖然李博士在華人基督教界是非常受歡迎的聖經學者,但真的聽過他教導的人如九牛一毛,所以即使到今日,誤解仍然廣泛存在。

之前在《主席無限loop》一文都有約略討論過,聖經中的「律法」,希伯來原文是Torah,中文直譯為「訓誨」,「律法」是賞善罰惡的準則,懲治或獎賞實際做出的行為,而非內心的想法,但「訓誨」的主要作用不是用來作事後懲罰,而是針對人內心的動機,培育人的品格,是教化人的材料。那麼,為甚麼好端端的「訓誨」,會變成「律法」呢?這其實是以斯拉惹來的禍:

以斯拉是以色列人被擄回歸時期其中一位核心人物,根據《以斯拉記》七章的記載,以斯拉是一位精通耶和華訓誨的文士,亦深得時任波斯王亞達薛西的信任。以斯拉一直都有一個心志,就是要回到耶路撒冷教導以色列百姓遵行上主的訓誨。要做到這一點,以斯拉需要得到波斯王的首肯,才能成行,於是他以教導律法為名目,說服亞達薛西王,讓他以欽差大臣的身分回到耶路撒冷教導以色列人如何遵行上主的訓誨,加上多年以來所過的漂泊無定的生活,有部分以色列人連希伯來語都不懂了,必須要靠翻譯本才可學者聖經內的訓誨,久而久之,當初用來搪塞悠悠眾口的名目,竟然變成目的本身,「訓誨」漸漸變成「律法」,直到了近年,猶太學者才把《希伯來聖經》英譯本中Torah的翻譯,由law,改回teaching,或是instruction,但今日的基督教翻譯界仍受傳統教導所影響,還沒把翻譯糾正過來,使到無數的慕道者和信徒仍被一條條的所謂規條所綑綁。

回到「訓誨」本身,但凡「訓誨」,都會有其說出的動機,例如父母對年幼子女說要小心橫過馬路,「小心橫過馬路」本身並沒有法律效力,但願意聽從的孩子被車子撞倒的機會會大大降低,相反不聽從的孩子很有機會會被車子撞倒,父母之所以這樣勸導他們的孩子,目的是要保護他們,是愛的表現。

聖經中的「訓誨」,其實就是天父的「訓誨」,是出於愛護兒女的心而作出的勸導,以今次報紙專訪的主題,同性戀為例子,為甚麼天父會勸戒我們不要進行同性戀行為呢?我們先讀這段由天父親口說出的訓誨和交代為甚麼祂要在以色列民前逐出列邦的原因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羞辱了你父親。他是你的母親,不可露他的下體。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你的姊妹,不拘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他們的下體。不可露你孫女或是外孫女的下體,露了他們的下體就是露了自己的下體。你繼母從你父親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他的下體。不可露你姑母的下體;他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不可露你姨母的下體;他是你母親的骨肉之親。不可親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他是你的伯叔母。不可露你兒婦的下體;他是你兒子的妻,不可露他的下體。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體;這本是你弟兄的下體。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又露他女兒的下體,也不可娶他孫女或是外孫女,露他們的下體;他們是骨肉之親,這本是大惡。你妻還在的時候,不可另娶他的姊妹作對頭,露他的下體。女人行經不潔淨的時候,不可露他的下體,與他親近。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他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連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他的居民。」(利未記 18:1–25)

到《利未記》二十章,上主不但把以上這些教導重覆一遍,再加上「咒罵父母」和「交鬼行巫術」,並交代犯禁的人的處罰。的而且確到第二十章,上主把「訓誨」提升到「法律」的層面,除了要收阻嚇作用外,亦可看出上主對以上問題的高度重視。

在以上洋洋灑灑的一大段訓誨中,同性戀所佔的篇幅少得可憐,只有短短一節經文,但它卻和一大堆與骨肉進行、不倫和不正常的性行為放在一起探討,還要加上不可以在女性(當然是指自己的妻子)經期間進行性行為一項,就可以看出上主針對的,並不是同性戀本身,而是性放縱的文化。

在訓誨中所論的一大堆關係中,唯一的共通點,是那些人都是一個人在平日的生活中結交和相遇的人和動物,當中有至親,亦有親戚和鄰舍。古時的人的社交圈子其實相當狹窄,基本上以上這些人,就幾乎是一個人在一生中所能見到的人,因此以上這些不當性行為,唯一的共通之處,就是要教導我們不要做一個只以下半身思想,見人或獸,就要「上」的人,為著一己之性慾,刻意放縱,不但傷害自己,還要連累他人,這就是為何在亂倫、朋友妻、同性愛和人獸交以外,還加上為求滿足一時的性慾,而勉強因經期而不適的妻子行房的原因。

至於「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雖然到今日我們已經不知道究竟摩洛是甚麼,但也不難理解這是父母為了達成某種目的而犧牲自己兒女的行為,再加上「咒罵父母」和「交鬼行巫術」兩項,就可看出上主想針對的,是人作出這些行為背後的心態,那就是唯我獨尊的思想和行徑。

之前在《罪是甚麼》一文曾探討過,這種「唯我」的思想,才是罪的真身,而天父最捨不得的,就是看到人因順從自己的心意,不聽祂的勸告,弄致迷失方向,結果弄得焦頭爛額,痛苦非常的模樣,就因為祂捨不得我們,所以祂才會「出絕招」,在事情還沒到無可挽回的地步前,差派自己的獨身子耶穌基督,拯救我們脫離罪的綑綁,再差派聖靈,幫助我們勝過罪這種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不用再受其綑綁。若天父不愛我們,祂費煞思量幹這麼多事情出來,為的是甚麼?祂苦口婆心地和我們說了那麼多,究竟是「硬蹦蹦」的規條?還是嚴父慈母對孩子的勸導?

參考書目:

1. 李思敬(2009)「埃及和迦南兩地的惡俗(利 18:3)」《校園》51/6

2018年7月13日 星期五

我曾捨命為你

《路加福音》有這樣一個比喻:

「眾人正在聽見這些話的時候,耶穌因為將近耶路撒冷,又因他們以為神的國快要顯出來,就另設一個比喻,說:有一個貴冑往遠方去,要得國回來,便叫了他的十個僕人來,交給他們十錠銀子,說:你們去做生意,直等我回來。他本國的人卻恨他,打發使者隨後去,說: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他既得國回來,就吩咐叫那領銀子的僕人來,要知道他們做生意賺了多少。頭一個上來,說:主啊,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十錠。主人說:好!良善的僕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第二個來,說:主啊!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五錠。主人說:你也可以管五座城。又有一個來說:主啊,看哪,你的一錠銀子在這裡,我把他包在手巾裡存著。我原是怕你,因為你是嚴厲的人;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主人對他說:你這惡僕,我要憑你的口定你的罪。你既知道我是嚴厲的人,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為什麼不把我的銀子交給銀行,等我來的時候,連本帶利都可以要回來呢?就對旁邊站著的人說:奪過他這一錠來,給那有十錠的。他們說:主啊,他已經有十錠了。主人說:我告訴你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路加福音 19:11–27)

這個比喻和《馬太福音》二十五章「才幹的比喻」有很多雷同的地方,但卻是不同的比喻,其中一個最不同的地方,是《路加福音》中的僕人所分到的銀子數目,全是一樣,即各分到一錠,相反《馬太福音》中的僕人所分到的,人人都不同,那麼,那「一錠銀子」,在比喻中,究竟代表甚麼?

從上文看,這錠銀子,應該是指救恩

「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加福音 19:9–10)

事實上,上帝給全人類的救恩,還真是人人都是一樣,但正如比喻所言,並不是人人都接受,接受的,就只有拿了銀子的僕人,不過並不是每一個拿了銀子的僕人都會按主人的意思拿去做生意,結果那位主人對那個保留著銀子,不去投資的僕人,毫不客氣,責稱他為「惡僕」,更把他原本所有的一錠銀子奪去。

若這一錠銀子真的是指救恩,那麼對一直受「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教育的基督徒而言,絕對是顛覆我們的固有思想:不接受救恩的人,固之然會失去生命,但接受了的人,原來都會有失去救恩的可能,關鍵在於有沒有把銀子拿去做生意,那「做生意」是指甚麼呢?那就是回應救恩,雅各曾言「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雅各書 2:26),接受救恩後,我們需要以行動證明我們已接受救恩,結出好果子,若最後結出來的,是壞果子,代表這信心不是真,是假的,其結果自然是滅亡,所以不是每一個稱耶穌為主的人,都會得救

「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裏來,外面披著羊皮,裏面卻是殘暴的狼。 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裏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裏。 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馬太福音 7:15–23)

那甚麼是好果子和壞果子呢?保羅說得很清楚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加拉太書 5:19–23)

可能有人覺得這樣就把救恩(銀子)收去的上帝(主人)有點不近人情,但最近看世界杯的經歷,讓我覺得上帝有這樣的反應,其實都很合理:

今日在香港看世界杯,要「合法地」、「穩定地」、「清晰地」看齊所有賽事,基本上都要付錢,於是乎我們家就花了$880買Pass,但總覺得不太值,原因是今屆世界杯碰巧是我們家搬家的日子,沒太多時間看(當然連blog都沒時間更新),弄得賽事早段miss了好幾場球賽,有時間看的,不少都很沈悶,加上身體疲累,有好幾次都差點睡著,可說是近年本人看得最辛苦的國際大賽。雖然進入淘汰賽後觀賞性增加了不少,但大部份免費台都有播,所以總覺得那$880花得有點不值,不過還好只是花了$880,對那些花了數萬,數十萬,甚至傾家蕩產(好些美洲球迷還真的是這樣做),都要去俄羅斯觀賞現場的人,若入場看的場次真的是無聊透頂,或是支持的愛隊踢得很糟糕,他們的心情,應該不用我來描述吧。

《我曾捨命為你》(I Give My Life for Thee 曲:Phil­ip P. Bliss 詞:Fran­ces R. Ha­ver­gal)


I gave My life for thee, My precious blood I shed
That thou might ransomed be, and raised up from the dead
I gave, I gave My life for thee, what hast thou given for Me? 
I gave, I gave My life for thee, what hast thou given for Me?

My Father’s house of light, My glory circled throne 
I left for earthly night, for wanderings sad and lone
I left, I left it all for thee, hast thou left aught for Me? 
I left, I left it all for thee, hast thou left aught for Me?

I suffered much for thee, more than thy tongue can tell
Of bitterest agony, to rescue thee from hell
I’ve borne, I’ve borne it all for thee, what hast thou borne for Me? 
I’ve borne, I’ve borne it all for thee, what hast thou borne for Me?

And I have brought to thee, down from My home above
Salvation full and free, My pardon and My love
I bring, I bring rich gifts to thee, what hast thou brought to Me? 
I bring, I bring rich gifts to thee, what hast thou brought to Me?

中譯詞《生命聖詩126》

我曾捨命為你,我血為你流出;
救你從死復起,使你罪過得贖。
為你,為你,我命曾捨,你捨何事為我?
為你,為你,我命曾捨,你捨何事為我?

我離父家天庭,撇下榮耀寶座,
來此暗世塵瀛,飽嘗孤單漂泊。
為你,為你,天家曾捨,你捨何福為我?
為你,為你,天家曾捨,你捨何福為我?

為你飽嘗苦痛,口舌難以形容;
忍受槍刺鞭傷,救你脫離死亡。
為你,為你,忍受一切,你受何苦為我?
為你,為你,忍受一切,你受何苦為我?

我從天庭父家,謙卑屈尊降下,
帶來完備救恩,並我寬容憐憫。
為你,為你,厚恩曾施,你將何物獻我?
為你,為你,厚恩曾施,你將何物獻我!

主耶穌曾為我們如此捨命,我們該拿甚麼來回應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