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2日 星期四

改編歌

自從張某人於1993年度十大勁歌金曲頒獎典禮奪得金曲金獎後,宣佈為了支持本地原創,不再唱改編歌曲,其後改編歌曲大為減少,甚至幾乎到絕跡的地步(在這意義上,張某人真的是「歌神」,因他竟然可憑一句說話可以改變整個香港流行音樂界的走向),而當某些歌手想重用改編歌曲的時候,卻被評擊窒礙本地創作人發展。但諷刺的是,改編歌曲最為流行的時代,正正就是香港流行音樂最輝煌的時代。

那時的改編歌,大都源自英語和日語流行曲,這當然是因為兩者長期高居世界音樂市場頭兩位,歌曲無論在數量和質量上都能為香港唱片公司提供大量改編素材。而自1980年代開始,台灣流行音樂界也都人才輩出,由於都是華人背景,因此後期不少粵語流行曲,都改編自台灣流行曲。

其實這些改編歌曲對香港流行音樂的發展,絕對貢獻良多,其所作出的貢獻,主要有兩部份:

擴闊眼界


這些改編歌曲可說是讓香港樂迷認識外國流行音樂的橋樑。雖然有不少港人認為但凡外國的東西都是好的,但市場大,自然會有良莠不齊的情況,既有名曲,也有不少「垃圾」。即使如現在資訊那麼發達的年代,要把那些悅耳的歌曲找出來,其實也是很費勁的事情。但能拿出來改編的歌曲,基本上都有一定的質素,而且唱片公司盡量都會去選最高質的歌曲來改編,因他們斷不會拿一首低質歌曲改編來「趕客」吧。這亦使到大部份改編歌,即使不是主打歌,也都非常悅耳,亦可讓香港樂迷能輕易地欣賞得到高質的外國流行音樂,而不用在茫茫音樂大海中找尋能入耳的音樂。事實上當年有不少人,就是透過聽改編歌,從而愛上外國流行音樂,擴闊其聽歌的範圍。始終相比這個廣闊的世界,粵語流行音樂的市場始終很小,難以滿足所有樂迷對高質音樂的追求。

提高本地創作人的水平


由於香港流行音樂界的淘汰率非常高,亦因為市場小,不適合推出單曲,為了保持歌手人氣和推高唱片公司的利潤,很多時唱片公司都要求旗下歌手每一年至少要推出一張有十首新曲的原創專輯。但由於香港社會並不太重視市民的藝術培養,從事音樂創作的人其實不是很多,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這些創作人都被要求創作數目龐大的歌曲給那些歌手。但人的靈感始終有限,在這樣的逼迫下,即使那位創作人再有能力,也很難生出甚麼好作品,強如黃家駒,都無法在每一張Beyond全新專輯中包辦全部曲詞,更何況別人呢,而改編歌曲正正能解決這一個問題,讓整個世界的音樂市場,去養活一個小小的香港市場,根本是輕而易舉的事情,這樣本地的創作人便能集中精神去創作一首高質素的樂曲,而不用擔心被唱片公司催逼交稿。事實上那些本地創作人一點也不比外國人差,當中如倫永亮、盧東尼、盧冠廷、陳百強、黎小田、徐日勤、蔡國權、林慕德、林子祥、杜自持、林敏怡等人就為香港流行音樂界提供無數膾炙人口的歌曲。

但自從改編歌開始被禁用後,那些為數甚少的創作人就要一力承擔所有創作任務,自然質素就難以維持了。有些創作人為了「交差」,更要被迫走上「抄歌」的不歸路,試問香港樂壇又怎能不衰落?LMF的樂壇班霸(2002,實在找不到曲詞是誰人創作,知道的朋友麻煩告訴我一聲),就是控訴現今香港樂壇境況的歌曲(警告:歌詞內含粗言穢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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