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2日 星期四

改編歌

自從張某人於1993年度十大勁歌金曲頒獎典禮奪得金曲金獎後,宣佈為了支持本地原創,不再唱改編歌曲,其後改編歌曲大為減少,甚至幾乎到絕跡的地步(在這意義上,張某人真的是「歌神」,因他竟然可憑一句說話可以改變整個香港流行音樂界的走向),而當某些歌手想重用改編歌曲的時候,卻被評擊窒礙本地創作人發展。但諷刺的是,改編歌曲最為流行的時代,正正就是香港流行音樂最輝煌的時代。

那時的改編歌,大都源自英語和日語流行曲,這當然是因為兩者長期高居世界音樂市場頭兩位,歌曲無論在數量和質量上都能為香港唱片公司提供大量改編素材。而自1980年代開始,台灣流行音樂界也都人才輩出,由於都是華人背景,因此後期不少粵語流行曲,都改編自台灣流行曲。

其實這些改編歌曲對香港流行音樂的發展,絕對貢獻良多,其所作出的貢獻,主要有兩部份:

擴闊眼界


這些改編歌曲可說是讓香港樂迷認識外國流行音樂的橋樑。雖然有不少港人認為但凡外國的東西都是好的,但市場大,自然會有良莠不齊的情況,既有名曲,也有不少「垃圾」。即使如現在資訊那麼發達的年代,要把那些悅耳的歌曲找出來,其實也是很費勁的事情。但能拿出來改編的歌曲,基本上都有一定的質素,而且唱片公司盡量都會去選最高質的歌曲來改編,因他們斷不會拿一首低質歌曲改編來「趕客」吧。這亦使到大部份改編歌,即使不是主打歌,也都非常悅耳,亦可讓香港樂迷能輕易地欣賞得到高質的外國流行音樂,而不用在茫茫音樂大海中找尋能入耳的音樂。事實上當年有不少人,就是透過聽改編歌,從而愛上外國流行音樂,擴闊其聽歌的範圍。始終相比這個廣闊的世界,粵語流行音樂的市場始終很小,難以滿足所有樂迷對高質音樂的追求。

提高本地創作人的水平


由於香港流行音樂界的淘汰率非常高,亦因為市場小,不適合推出單曲,為了保持歌手人氣和推高唱片公司的利潤,很多時唱片公司都要求旗下歌手每一年至少要推出一張有十首新曲的原創專輯。但由於香港社會並不太重視市民的藝術培養,從事音樂創作的人其實不是很多,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這些創作人都被要求創作數目龐大的歌曲給那些歌手。但人的靈感始終有限,在這樣的逼迫下,即使那位創作人再有能力,也很難生出甚麼好作品,強如黃家駒,都無法在每一張Beyond全新專輯中包辦全部曲詞,更何況別人呢,而改編歌曲正正能解決這一個問題,讓整個世界的音樂市場,去養活一個小小的香港市場,根本是輕而易舉的事情,這樣本地的創作人便能集中精神去創作一首高質素的樂曲,而不用擔心被唱片公司催逼交稿。事實上那些本地創作人一點也不比外國人差,當中如倫永亮、盧東尼、盧冠廷、陳百強、黎小田、徐日勤、蔡國權、林慕德、林子祥、杜自持、林敏怡等人就為香港流行音樂界提供無數膾炙人口的歌曲。

但自從改編歌開始被禁用後,那些為數甚少的創作人就要一力承擔所有創作任務,自然質素就難以維持了。有些創作人為了「交差」,更要被迫走上「抄歌」的不歸路,試問香港樂壇又怎能不衰落?LMF的樂壇班霸(2002,實在找不到曲詞是誰人創作,知道的朋友麻煩告訴我一聲),就是控訴現今香港樂壇境況的歌曲(警告:歌詞內含粗言穢語)。


2013年9月7日 星期六

最「死唔斷氣」的「新聞」

要說今年最「死唔斷氣」,一早就應該完結,不能夠再稱之為新聞的「新聞」,就是熱爆整個暑假,到開學了都竟還能繼續「演」下去的林慧思事件。


禍心


自1999年法輪功被中共定性為「邪教」,而被取締後,其學員一直在香港旺區設置反中共街站(其「天滅中共」的橫額,可謂香港鬧市一大風景線),並在各區向途人派發「大紀元時報」,宣揚其反共思想。由於除此之外法輪功再無其他特別出格的行動,因此在「一國兩制」的精神下,香港政府一直沒有採取任何行動,雙方一直相安無事。

但自從特首梁振英當選後,街頭開始出現一批以「香港青年關愛協會」(簡稱青關協)名義製作的橫額,橫額內容主要針對法輪功的活動,並經常以那些橫額遮掩法輪功橫額,使到法輪功的街站範圍大幅減少,到後期更變本加厲,經常刻意挑釁,導致雙方經常於街頭發生口角甚至肢體衝突而需警方介入,而林慧思事件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事情始末


話說今年7月14日,法輪功如常於旺角西洋菜街設置街站,但一群青關協成員拉起「抵制法輪功邪教 共建和諧香港」的橫額遮掩法輪功的街站,雙方因此而發生衝突,需要警方到場調解並築起封鎖線。如視頻所見,雖然警方已派出多名警員,甚至是位階督察以上的警官到現場維持秩序,但除了築起封鎖線和「聲稱」有進行調解外,他們甚麼也沒有做。

一般而言,遇上這一類衝突事件,負責調解的一方(即警方)應該先讓發生衝突的雙方陣營分開,再派出調解員向雙方負責人進行調解。若能化解矛盾,當然最好,但若真的不能,就應該把他們分開,以免發生進一步衝突。但從視頻所見,警方一直沒有把法輪功和青關協的人分開(兩方人馬一直都同時入鏡),然後不知為何,入夜後全部警員突然消失,「無法調解」的兩幫人自然地打起架來,然後由不知何方勢力的「和事佬」分開後,警方才再來「宣示主權」,不過人家都已打完了,明明是可以避免的一場架,最後卻弄成這樣,究竟誰要負上最大的責任?

由於警方的辦事不力,因此惹來一眾在封鎖線外的路人不滿,認為警方沒有把「搞事分子」趕離現場,偏幫青關協,其中有不少市民入鏡,當中有粗言穢語,也有侮辱性的言論出現,而林慧思就是其中一位有入鏡的市民。


就三段視頻所見,林慧思本來尚算冷靜,還為旁人解釋究竟那些人在幹甚麼(職業病?),怎料她越駡越激動,最後還說了幾句髒話。由於已入鏡,再加上有關視頻在網上被瘋傳,於是林慧思迅速被網民「起底」(但為何在第二支視頻那位駡得更兇、更激烈的兄台會沒事?),不但知道她是一名老師,更知道她工作的學校所在,於是團繞在她身邊,從未平息,嚴重影響她和與她有關係(即使只有一丁點兒關係)的人的生活的駡戰就開始了。

小事化大


說句老實話,一則根本連上報紙港聞版都沒資格的「報導」,竟然在這差不多兩個月的時間多次見報,還「榮登頭條」,要勞動到特首出來譴責、教育局寫報告、重案組調查(重案組甚麼時候變成了「雜差」)、群眾上街,我不禁想:「香港人真是吃飽飯沒事做嗎?」

「本人於日前在公眾場所說過一些不恰當用語,引起大家關注事件。作為老師,我同意那些不恰當用語會窒礙正面訊息的表達效果。本人會以此為戒,於任何場合均不會以不恰當用語作表達方式。本人真誠地向學校、同事、家長及學生致歉。」(出自林慧思的道歉聲明)

人家都已為自己的不當言行致歉,更承諾不會再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為甚麼不能放過人家。

雖然有人說林慧思一日沒向警方道歉,事情都不會完結(真的是好事之徒的標準言詞),但事情的起因是由於警方無法阻止法輪功和青關協的衝突開始,要道歉的,好像是警方,他們有資格要求人家向他們道歉嗎?當然最好的做法,就是對他們的不當言行致歉,但批評警方的事並沒錯,因若我們不能對警方的辦事不力作出質問,讓他們意識到自己的問題所在,就只會是在縱容他們。

「我兒,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也不可厭煩他的責備;因為耶和華所愛的,他必責備,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 」(箴言3:11–12)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言13:24)

「當面的責備強如背地的愛情。」(箴言27:5)

唉!就是愛你、不忍你成為當權者的爪牙,才駡你的啊!

似曾相識


其實當我第一次讀林慧思事件的有關報導時,我腦海中馬上浮現的,就是以下一段聖經故事: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清早又回到殿裡。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他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他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翰福音8:1–11)

不覺得很相似嗎?林慧思不像是那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嗎?不過人家是行淫,林就是說粗言穢語;明明根據律法所記(利未記20:10、申命記22:22–24),姦夫淫婦都要處死,為何只有淫婦,沒有姦夫?明明辱罵警察的,並不只林一人,為何只有林一人成為千夫所指?不要說甚麼她是老師,任何一個人都是後輩的榜樣,說粗言穢語都一樣是「教壞細路」。

文士和法利賽人就像是以特首梁振英為首的政府官員。根據羅馬帝國的法律,猶太公會並沒有執行死刑的權力,因此如耶穌說要用石頭打死那婦人,文士和法利賽人就可向羅馬政府控告耶穌教唆或煽動他人謀殺,但如果說不要用石頭打死她,他們就會指摘耶穌不按律法而行,這就是「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至於梁振英的目的,就是藉著把事情無限擴大,弄到林慧思和身邊的人雞犬不寧,以達致殺雞儆猴的作用,使其他仗義執言的異見人士「收口」。

圍觀的百姓就像是我們這些香港市民。我們此生真的沒有說過、或想過一句粗言穢語嗎?以二十年前的標準,「呢條友」、「頂」、「妖」等等這些現代人已不視為髒話的助語詞,其實也是髒話,你真的肯定自己沒說過一句嗎?指控者一直只把過錯放在別人身上,就不檢視自己的問題,使到林慧思整個人格和她一次特定行為,就好像被人劃上等號—她沒別的,就是一名說髒話的老師。他們只集中批判她這次行為,但並無視她曾獲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功績。

而耶穌的回答就是要指控者把注意力放回他們自己身上,別讓婦人成為代罪羔羊。當那些指控者因明白耶穌的意思而一一離開後,耶穌並沒有定那婦人的罪,但要求她去悔改,把自己過去的錯誤行為糾正過來。

當然林慧思這樣辱罵警察,是不對的,但我們必須要清楚了解她為何要這樣做。而且這樣的公開指摘,對一個人是何其難堪,更何況她已公開道歉,並已承諾改過,為何還不能放過她呢?

2013年8月21日 星期三

歌星巡禮(19) - 譚詠麟

老實說,對於譚詠麟(Alan Tam)猶如變色龍的政治立場,本人實在無法認同,但由於1980年代的譚詠麟仍是站在人民那一邊,再加上他的歌曲無論在數量和質量上都相當之多和高(雖然歌藝不是頂尖的),因此在我們家的錄音帶收藏中,譚氏的帶子佔了最大多數。平心而論,他始終是為1980年代的香港樂壇貢獻良多的重要人物,即使在唱片業式微的現在,在不問銷量的情況下,仍每隔一至兩年推出新的原創專輯,其中有些專輯的水準還相當不錯,而且更對同一間唱片公司從一而終,實在是樂壇的異數。

《愛人‧女神》的《雨絲、情愁》(1982 曲:五輪真弓 詞:向雪懷),可能受到溫拿時期的影響,譚詠麟早年的改篇歌,都以歐西流行曲為主,但自1981年譚氏以改編自日本女歌手五輪真弓的《戀人よ》(戀人啊)的《忘不了你》而令到專輯大賣後,以後譚所推出的改編作品都以日本流行曲為主


《霧之戀》的《愛的替身》(1984 曲:鈴木キサブロー 詞:向雪懷)



專輯《愛情陷阱》的同名曲(1985 曲:芹澤廣明 詞:潘源良)



同專輯的《最愛的你》(1985 曲:鈴木 キサブロー 詞:林敏聰),一首典型的「倫式情歌」(取其英文名Alan),而這些歌曲中有不少是由搞怪才子林敏聰填詞(對現今的年青人來說,應該很難相信這傢伙竟能寫出這樣的歌詞)


《暴風女神 Lorelei》的《朋友》(1985 曲:芹澤廣明 詞:向雪懷),小時候最愛的歌曲


《第一滴淚》的《無言感激》(1986 曲:神林早人,深澤德 詞:小美)



譚詠麟曾經也寫了不少佳作,《再見吧!?浪漫》的《知心當玩偶》(1987 曲:譚詠麟 詞:陳少琪),是其中的一首



專輯《擁抱》的同名曲(1988 曲:綱倉一也 詞:簡寧)



專輯《愛念》的同名曲(1989 曲:劉諾生 詞:張國祖),亦是譚詠麟於第40回NHK紅白歌合戰的作戰曲(YouTube有他當年的出場片段)。能夠唱日本改編曲唱到回日本,不能不說譚氏的厲害和其受歡迎程度。未知是否因為不好意思在日本觀眾面前唱日本改編曲,譚倒是採用了香港作曲家劉諾生(即John Laudon)所寫的歌曲《愛念》出戰,不過也很不錯聽


1990年意大利世界杯香港版主題曲《理想與和平》(1990 曲:Eduardo Bennato, Gianna Nannini, Giorgio Moroder, Tom Whitlock 詞:林振強),其實就是官方主題曲《意大利之夏》的改編曲,當屆的吉祥物Ciao,是個人認為各屆吉祥物中最有藝術感的一個


電影《雙城故事》的主題曲《一生中最愛》(1991 曲:伍思凱 詞:向雪懷),歌固之然好聽,但電影本身更好看,是曾志偉難得一次的感性之作



最新原創專輯《一點光 Shine A Light》的《舊生會派對》(2012 曲:John Laudon 詞:小克),這首歌還真是道盡每一次舊生會的苦與樂


2013年8月20日 星期二

究竟是不是手球?

甚麼是手球?


足球比賽的手球,正確地說,應該稱之為「手觸球」。根據國際足協訂下的足球比賽規則,手觸球是指球員用手或臂(因此肩膀不算)去觸球的「故意」動作。若球員犯手球,一般情況下球証只會判一個罰球了事,但在以下兩個情況下,犯規球員會被罰黃牌以示警告:

1. 故意而明顯地以手觸球,以圖阻止對方球員得球

2. 故意以手觸球的方式進球

若當年馬勒當拿(Diego Maradona)的「上帝之手」真的被球証看見,他應該會被黃牌警告。

但若有球員故意以手觸球,阻止對方球隊進球或使對方失去明顯的進球機會,該球員會直接被判罰離場,就如2010年南非世界杯的蘇亞雷斯(Luis Suárez)一樣。但此一處罰並不是基於該球員作出手觸球的動作,而是因為不能接受這一種嚴重違反體育精神的行為。

怎樣才算是「故意」?


由於要判斷一名球員是否犯手球,最重要取決於「故意」二字,因此國際足協也同時訂下指引,以助球証判決:

1. 是手去觸球,還是球來觸手(即俗稱「波打手」)。若屬後者,球証不需要對該球員作出處罰,這樣做的目的自然是要保障防守球員,以免他們碰到攻方球員故意把球踢到其手臂,而被判罰的情形發生。

2. 手觸球球員與球之間的距離。若球與球員的位置太近,球員根本沒時間對迎面而來的球作出任何反應,在此情況下,球証不需要對該球員作出任何處分;相反,若球與球員之間有一定距離,讓該球員有足夠時間判斷球的來勢,若那球員仍用手觸球,那自然就會被吹罰了。

3. 手的位置並不是判決犯規的必要因素。雖然手部處於某些位置(如高舉、向橫伸出),的而且確較容易遇上手觸球的情況,但由於手觸球規則的精神在於「故意」二字,因此球員的手所處的位置,和是否犯手球,並無直接的關係。

以剛過去一週的英超賽事作例子,利物浦(Liverpool F.C.)的艾加(Daniel Agger)在史篤城(Stoke City F.C.)球員開出罰球後,仍和球有一段距離,但他仍選擇同時舉起右手和右腳作出攔截,最後在禁區內手觸球,被判罰十二碼絕對是罪有應得;相反紐卡素(Newcastle United F.C.)的史堤芬‧泰萊(Steven Taylor)在曼城(Manchester City F.C.)前鋒阿古路(Sergio Agüero)射門之前,已站在阿古路前方的防守位置上,並已伸出雙手,因此即使泰萊以手擋出阿古路的射門,但由於距離太近,泰萊根本沒時間作出反應,而他的手部也沒有動作,因此球証沒吹罰,絕對有球例的支持(不過接著不久泰萊因侵犯阿古路,而直接被球証以紅牌驅逐離場,汗)。

以免被吹罰的「方法」


雖然國際足協為球証們立下指引,幫助他們判斷球員有沒有故意犯手觸球,但需要判決時,仍然大為倚賴球証一剎那間的判斷,因此很容易會出現看錯,判錯的情況出現。為免夜長夢多,不少防守球員面對準備起腳的球員,都會把雙手放在背後,那就自然不會出現手觸球的情況,例如車路士(Chelsea F.C.)的後衛大衛‧路爾斯(David Luiz),就是當中的表表者。但是這種緊鎖雙手的動作,其實是很妨礙運動員的起動,使其動作和反應不如伸出雙手時那般靈活和迅速, 因此大為影響防守球員對攻方的下一步(人家不一定真的是起腳啊)所作出的反應,而這亦是大衛‧路爾斯防守時最大的弱點所在。

其實一般而言,除非犯規真的是很明顯,否則球証一般也不會太輕易作出吹罰,特別是對於在禁區內發生的事情,更是如此。因此防守球員把手伸出來防守,比起把雙手緊鎖在背後,仍是利大於弊。那些慣於把雙手放在背後防守的球員,真的要考慮一下是否需要戒除這個習慣了。

2013年8月19日 星期一

論斷太多,判斷太少?(2006)

我自己出身在一個好辨論的家庭。讀書時期,早上的家中常傳出鄭經翰的聲音;晚上要外出的時候,車子內就滿佈黃毓民的聲音,而我們一家子本身對這個世界所發生的事情都各有一番見解,亦都認為自己的看法是對的,因此我們常常會為這些事情爭論不休。不過由於我們一家的思想基本上都算是保持一致,所以每一次的家庭辨論中,我們大都會有所共識,但對於大部分和我們持不同意見的街外人,我們就不其然地和他們爭論不休,並堅持自己的觀點是對的,又不太願意聽對方的想法,有時就這樣在言語上傷害了別人也不自知,更甚會遭到對方的反唇相譏,這亦是其中一樣最能使我在信仰上失腳的地方。

「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豈不知凡入口的,是運到肚子裡,又落在茅廁裡嗎?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這都是污穢人的;至於不洗手吃飯,那卻不污穢人。」(馬太福音15:11、17–20)

即使我們所說的是正確的,但若不體諒別人的感受,只是一味把自己的訊息硬銷給別人的時候,就很容易傷到別人,更何況我們所想的,並不是每一次都是對的呢?心理學家Terry D. Cooper的《論斷太多,判斷太少?》(Making Judgment Without Being Judgmental,顧若菡、突破書籍編輯組譯),就為我們剖析為何人類這麼愛論斷,還有我們應要怎樣做才能走出論斷的網羅。

論斷主義是一種建基於對事物的即時反應和斷言的思維模式,是一種情緒化的推想、不經大腦的意見,欠缺理性而清晰的思考,同時也不願花太多的精力和時間,把所有相關的資料加以搜集和分析,單憑一股衝動就做決定的行為,其實就是標籤化。

書中分析基本上好論斷的人,通常就是那些自認為自己的觀點客觀持平、完全中立(所以每當我們有這種想法時,要小心了),喜愛控制別人思想方向的人。在現今世代,論斷主義可謂無處不在,無論閣下屬於哪方陣營,都一樣會受其影響。

人之所以喜歡論斷,主要有二個原因:第一是道德上的優越感,論斷別人時,我們不再是討論交流中的參與者,而是高高在上的旁觀者,我們很容易忘記自己的缺點、錯失和限制。

「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馬太福音7:3)

第二是智能上的優越感,這種優越感能讓我們相信自己有能力綜論別人的整個人生,但其實我們對那人的生命只是一知半解。因此論斷主義最誘人的地方,是叫人把自己的觀點神化,忘掉自身的限制,透過貶抑別人而變得自義,以為自己高人一等,或與別不同,即藉著拆毀別人來抬高自己。

要預防論斷主義,我們必須要保持謙遜、憐恤和警醒的態度,以防自認為是對的驕傲思想侵入我們的言行中。即使自己所持的觀點是對的,也應繼續以仁愛和寬容待人,忠言始終是逆耳的,當對方察覺到論斷者根本對自己既不溫柔、也毫不關心、更沒有同理心時,即使理據充足,都聽不進去。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哥林多前書13:2)

若兩個擁有不同觀念的陣營要真心尋求對話,就必須要好好檢討書中所言那種自我感覺良好,甚至達到自戀水平的心態,慎防將異見者妖魔化,對他們惡言相向,甚至不屑一顧。假若雙方都以以牙還牙、論斷的態度互相攻擊,那只會延續互不接納的循環,最終只會惹來難以修補的仇恨,而這亦正是造成現今香港社會嚴重兩極化的癥結所在。

雖然《論斷太多,判斷太少?》是以聖經作為出發點去思想有關論斷的問題,內容可能令某些非信徒卻步,但Cooper以其在心理學上的造詣和對聖經的認識,把兩者融會貫通,再附有不同日常生活常見的例子,以深入淺出的方法一步步地解釋論斷的真相(以上的介紹只是當中的皮毛),並從而幫助我們嘗試認識自己和分析圍繞著我們身邊發生的事情的真相,最後助我們重建健康的自我形象、人際關係和世界觀,即使是對聖經認識不多的朋友,也一樣能夠吸收書中所帶出的訊息,《論斷太多,判斷太少?》絕對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心靈成長讀物。

2013年8月10日 星期六

信任危機

若然大家有機會認識一些曾經或現在,長時間活在共產黨陰影之下的人,可能會發現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不輕易相信他人,即使對方是自己的家人亦然。造成這樣的原因和共產主義思想和他們的統治手法不無關係。

恐怖統治


根據托洛斯基主義(Trotskyism),認為在針對資產階級的革命未取得徹底成功的國家(非被共產黨統治的國家),無產階級必須永不間斷地堅持社會革命;毛澤東思想認為,即使在無產階級建立政權之後,資產階級仍然會有復辟的企圖,甚至連共產黨人也有可能變成為走資本主義道路的「走資派」,因此根據上述言論,革命是永不止息的。可是正如前古巴元首卡斯特羅(Fidel Castro)所言「革命需要敵人」,在共產黨已掌控一切的情況下,何來「敵人」呢?於是乎,他們就憑空捏造一群「敵人」出來,並稱之為「反革命分子」。

因此這些無辜的人,當中包括一般平民,甚至是黨幹部,都基於權力鬥爭、個人仇恨、其財產或權力被人覬覦而被告發、誣告,並被打成「反革命」,再加上當權者奉行「寧殺錯,勿放過」的處事方針,這些人的結局,不是被判死刑,就是被迫進行勞改。有些無辜者不甘認罪,最後被那些「調查者」屈打成招,真是死比活著還要好。無論是對共產黨沒有好感或是全心全意對其效忠,都無法從其得到安全的保障,無怪乎有不少人都說:「這世上最不可靠的,就是共產黨。」

在1930年代的蘇聯(即恐怖時期,the Great Terror)和中國文化大革命時期(1966–1976),幾乎絕大多數的國民都被迫加入「告密者」行列(餘下的就是為一己私慾,而主動告發的人),相繼告發自己的親朋好友。因為若未能舉出「顛覆者」的話,也將被視為「企圖顛覆」的存在,被打成「反革命分子」。在這種泯滅人性的氛圍之下,根本就沒有忠誠和友誼的存在,有的,就只有生存和利益。

由於一般人常因莫須有的罪名和被敵對者的告發,而遭到逮捕或失蹤,於是一種猶如病態的恐懼和疑心就開始在人民的內心滋長。即使在那些恐怖時期過去後,雖然有所收歛,但共產政權仍以此法去統治她的人民,因此這種猶如草木皆兵、疑神疑鬼的心態,到現在仍植根於人民的心裡,實在是一大悲哀,因為在他們心中,即使是至親,都無法成為可以信靠,值得信賴的存在。

何為信心?


但是人是有限的,有做得到的事,也有做不到,但又必須要做到的事。要處理這些事情,就必須要得到別人的幫助。若然不相信別人,經常疑神疑鬼,那不是甚麼也做不了嗎?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希伯來書11:1)

信本身就是未能看見之事的憑據,因此,看得見的事情,就無須要信了。所以基督徙為何要信神,自然是因為神是看不見,所以才需要信。

不但只在宗教上,信也可應用在人際關係上,你相信對方會為你完成你所交托的事情,才把事情完全交托給他去處理;你相信賣家提供的貨品是真的,才會付錢給他;你相信對方會為你保守秘密,你才會把秘密告訴他。所以信是無處不在的,若然不信任他人,那就意味著你必須要獨自一人生活;若選擇勉強相信,但心又不踏實,整天擔驚受怕,做人不是很辛苦嗎?

信心同時附帶盼望和承諾,一方要盼望所想的要成真;另一方要承諾會滿足對方的要求,而所謂「信任危機」,就是從這個盼望和承諾的關係崩潰而來,即是給予承諾者可能因多次出爾反爾,破壞接受者的期盼,使到接受者再也不敢輕易相信別人,甚至最後達致病態的地步,就是完全不相信人,猶如草木皆兵一樣。

在現今世代,即使我們立志要做一個誠實,有承擔,潔身自愛的人,欺詐的事情仍無日無之,在內地甚至有言「只有假的才是真的」,那我們要怎麼辦才能衝破這個「信任危機」,過得輕鬆一點呢?首先就是「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我們一方面要像鴿子一樣純良,不要存欺騙別人的心;另一方面又要靈巧像蛇,分辨誰才是值得信賴的人,不要盲目相信別人,但對值得信賴的人,卻要完全相信,要做到這樣,就需要能衝破「信任危機」的最重要的素質,就是無懼。

人如何做才能達致「無懼」?


人大部分的恐懼都是來自對「未知」的畏懼,我們不知道等在前面的是甚麼。於是我們就會擔心、憂慮,我們的想像力會擴大問題的嚴重性,以為被別人欺騙一次就如世界末日,最後人為了避免「末日」的臨到,而漸漸選擇不信任別人,因此「信心」和「恐懼」是相對的,而這就是「信任危機」的癥結所在。要學會相信,首先就要學習不懼,即使不幸吃虧了,也無需介意,因為對比你漫長的人生,這其實是微不足道的,只是我們慣於把問題擴大,輕易地認為那個錯誤將會影響你全部的生命。

當然我們必須要知道,有些欺騙,真的是會影響對方的一生,面對這種情況,真的只有神才能解救我們。

「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自己知道那叫主耶穌復活的,也必叫我們與耶穌一同復活,並且叫我們與你們一同站在他面前‥‥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哥林多後書4:8–9、14、16–17)

「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又說:你要寫上;因這些話是可信的,是真實的。」(啟示錄21:1、3–5)

「雨雪從天而降,並不返回,卻滋潤地土,使地上發芽結實,使撒種的有種,使要吃的有糧。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在我發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以賽亞書55:10–11)

保羅和約翰提醒我們,對比於將來沒有眼淚、死亡、悲哀、哭號、疼痛、永恆的新天新地,人世間的苦楚實在是既短暫,又微不足道。最重要的,是我們的神不像人,信實是祂的本質,祂決不欺騙世人,即使是對未信者也是一樣。祂所說的話,必不收回,更必定成就,聖經和歷史已一再証明,祂是世上最值得信賴的存在。基督徒之所以能做到「無懼」,就是我們相信神在聖經上記下的應許必定會成就,這就是基督徒常言的盼望,亦是基督教和同是看破世情的佛教最大的分別。 

參考書目:

1. Henry Blackaby and Richard Blackaby(2000)吳蔓玲譯《每日經歷神》基石文化公司

2. Richard Pipes(2001)蔡東杰譯《共產主義簡史》左岸文化

3. 楊牧谷(2010)《作祂的僕人—哥林多後書研讀》更新資源出版社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6日 星期五

被「屈」的民族

相信這世界上沒有一個人喜歡被人冤枉,但歷史中有一個民族卻被周遭的人冤枉了接近二千年,他們就是上帝的選民—猶太人。

從歷史正式踏入公元時期開始,歐洲社會對猶太人的迫害可說是越來越嚴重,特別是當基督教成為羅馬國教後,基督徒對猶太人的迫害更是無日無之。到德國納粹時期,基督徒對猶太人的迫害更達致完全不受控的局面。為甚麼自古以來都標榜「愛」的基督教,會對同是信奉同一位神,被神親自揀選出來的民族如斯迫害?本文會嘗試分析猶太人被「屈」(冤枉)的背景和原因。

謀殺基督論


在印刷術尚未普及的年代,聖經本就不多,解釋聖經的工作,大都落在主教、教士的身上,因此若這些人因受知識的限制,甚至因偏見或私心而錯解聖經,所帶來的災難,可謂不堪切想。而最可悲的,是上帝所愛的猶太人,正是當中最大的受害者。

根據聖經的解釋,耶穌基督之所以要死,目的是要把人從罪的捆綁中拯救出來,因此若基督不死,救恩根本不能成就,基督教更不會出現,而猶太人(當然少不了羅馬巡撫彼拉多的份兒)只是成就此事的工具,試問我們又怎能判一件兇器謀殺罪名成立呢?可是隨著基督教的出現和狀大,再加上早期教父們對猶太人的不信所作出的不負責任的情感宣洩,使猶太人被譴責成殺害耶穌基督的兇手,並阻撓上帝拯救人類,於是信徒對猶太人的憎恨開始稱聚,由不滿化成偏見、歧視、迫害,直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替代論


聖經確實指出,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都可以藉著相信彌賽亞,而得著救贖。可是,教會一直以來的傳統,卻否定了猶太人在神的計劃裡有一個未來,這個傳統更漠視了神和猶太人之間的互動,是整本聖經的核心內容,和猶太人本身就是神施恩、立約的對象,而這個傳統就是《替代論》(Supersessionism)。

所謂《替代論》,就是指外邦教會已經取代了以色列(猶太人所立國家的名字),成為神恩典的「新」載體。《替代論》的芻型,早在使徒時期經已出現,那時在羅馬教會的外邦信徒,認為猶太人拒絕,甚至殺害了耶穌基督。而且在當時的教會,特別是外邦教會中,大量的外邦信徒中,只有零星的猶太人相信耶穌就是《舊約聖經》預言的彌賽亞,於是外邦信徒就質疑那些猶太人是否仍是神的選民。有見及此,保羅執筆寫了16章,聖經最長的書信—《羅馬書》,去解釋神不會撇棄猶太人,更不會背棄祂和猶太人的列祖所立的約,目的是要解決外邦人和猶太人之間的紛爭。想了解更多的朋友,可參閱本blog的《猶太人的得救問題》,當然最好的,就是細閱整卷《羅馬書》。

可惜的是,其後的信徒把保羅苦口婆心的話當成耳邊風,有神學家甚至聲稱神已經把先前給予以色列的應許全數轉移給教會,並把教會當成是新以色列,至於「舊」的以色列,已經從神的計劃中被褫奪了其原本作為選民所得的應許。最後《替代論》這思想一直深植於基督徒,特別是歐洲信徒的心中,直至1948年,以色列復國為止。

R.K. Soulen在他的著作《The God of Israel and Christian Theology》(1996)提出有三種不同的替代論,第一種是

懲罰性替代論


懲罰性替代論(Punitive Supersessionism)認為因猶太人拒絕了彌賽亞,所以神也拒絕了猶太人,再加上在135年,由猶太人Bar Kochba(?–135)領導的反羅馬起義被鎮壓後,羅馬人把所有猶太人從巴勒斯坦地區驅逐,自此猶太人開始了接近二千年的大流散。因此,提倡者認為神已經徹底棄絕了猶太人,並且揀選了由大多數外邦人所組成的教會,來取代以色列原本的地位。就連奧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354–430)都持上述觀點,就可知《替代論》的思想對基督徒的遺害有幾深。

功能性替代論


相對於懲罰性替代論,功能性替代論(Economic Supersessionism)所造成的影響更為深遠,因它認為在新約前的整個以色列歷史,只是一個樣辦和預表彌賽亞的降臨而已,當耶穌基督出現後,以色列就失去其價值,只作為一段歷史,以供後人參考,以免重蹈以色列人的覆轍。

結構性替代論


嚴格來說,結構性替代論(Structural Supersessionism),應是功能性替代論所造成的結果,即視一切聖經裡有關以色列和猶太人的內容為背景資料,其主旨是普世性的,並把以色列從聖經的主要內容中剔除,將以色列轉變成外邦教會的預表。

雖然整本聖經所揭示的神的救恩是普世性的,但聖經亦清楚指出,猶太人是傳送這個普世性救恩的渠道。拋棄猶太人的,並不是神,而是曲解聖經真意的人。

但在過去接近二千年的時代,信徒已被那種謬誤深深污染,以致影響了他們和猶太人相處的模式,而《謀殺基督論》和《替代論》,就成為了他們行動的理據。

謠言滿天飛


在印刷術流行之前的歐洲,不但書籍稀少,而且識字的人也不多,因此消息的流通,大多以口傳的方式進行,以訛傳訛下,有關猶太人的傳言,可謂千奇百怪,超乎現代人的想像範圍,在種種流言中,唯二的共通點,就是對猶太人的負面觀感和脫離現實的流言。

當中如「殺一個猶太人能使那人的罪得到赦免」、猶太人冥頑不靈、和魔鬼結盟、有惡臭、淫蕩、以殺害幼童來祭神、以圖摧毀基督教文明的世界陰謀、以基督徒作祭品、往井裡投毒、無生產力的社會寄生蟲等等。但對於一直緊守律法的猶太人來說,那些「猶太人特性」,根本不會在他們身上出現。

例如在歐洲黑死病蔓延的時期(1347–1350),只有為數甚少的猶太人染病,於是流出猶太人往井裡投毒的說法,但實情是猶太人一直緊守律法上有關潔淨(即清潔洗澡)的條例,經常洗澡和清潔家居,而當時的歐洲人,大都忽視個人和環境衛生,由於黑死病的預防和環境衛生有密切的關係,因此染病猶太人數目較少絕對有科學根據。可惜的是,當年有關公共衛生的研究可謂少之又少,時人寧願相信猶太人往井裡投毒的說法,也不願探究為甚麼他們不會染病。

還有人把於十二世紀大量湧現的殺害幼童祭神案件,全都推到猶太人身上,當然最後經調查後,自然會發現事件和猶太人其實沒有半點關係,但謠言還是一直流傳下去。

至於說猶太人懶惰,更是無稽之談。中世紀的權力機構禁止猶太人擁有土地和從事必須靠雙手工作的職業,因此猶太人被迫從事當時基督徒認為不僅低賤且不道德的職業,如從事對金錢進行操縱的職業,如放貸,卻反被指罵為不事生產的寄生蟲、剝削敲詐者,德國猶太哲學家,猶太啟蒙運動發起人,Moses Mendelssohn(1729–1786),直言:「他們(基督徒)捆綁了我們的雙手,卻抱怨我們沒有利用雙手去勞作。」

對聖經的錯誤理解所造成的偏見,加上因統治者們的私心,為了掩飾自己的罪行或無能,到處散播謠言,把過錯全推給猶太人,使猶太人一次又一次成為不幸事件的替罪羊。

生物種族主義


由達爾文(Charles Darwin,1809–1882)的追隨者,根據由達爾文提出,諸如「自然選擇」、「遺傳」、「適者生存」,這些學術性字眼,隨己意編造出來的生物種族主義,恣意把地上的民族劃分成不同的等級,聲稱「優秀」的種族要存留,「劣等」的種族要淘汰。而猶太人就不幸地被那些不學無術的人標籤為「劣等」民族。

恐猶症


在一次又一次的迫害中,猶太人仍能幸存下來,這種猶如「小強」的生命力,更助長了恐猶情緒的滋長,認為他們是打不死的惡魔,對他們深感害怕,更把他們視為必須要消滅的對象。但從聖經的角度看,這不正是神從來沒有忘記祂對以色列的應許,保護他們脫離一切網羅的舉動嗎?

猶太人陰謀論


由於歐洲工業革命使得俄羅斯帝國與西歐的發展差距越來越大,再加上俄羅斯於日俄戰爭(1904–1905)戰敗,更導致民眾對皇權失去信心,使其後於俄羅斯境內不斷發生流血革命。當時的沙皇Nicholas II(1868–1918)為了平息動亂,誣指猶太人為一連串社會動亂的幕後黑手,對猶太人加以撲殺。Nicholas II更指示聖彼得堡的秘密警察杜撰一本名為《錫安長老會紀要》(The Protocols of the Learned Elders of Zion,1903)的書,並發行全國,目的是要把國家動亂的原因全數推給猶太人,以將民眾對帝國的恨意轉移到弱小的少數民族猶太人身上。

《錫安長老會紀要》採會議記錄的形式,虛構世界各地的猶太領袖於1840年在波蘭卡拉科夫集會密議征服世界的大計。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歐洲各國仍處於混亂狀態,因此《錫安長老會紀要》所宣傳的猶太人陰謀論,為各國政權提供對這個亂世之所以出現的便利解釋,為驚慌失措的百姓製造齊聲討伐的假想敵。於是該書迅速散播全歐洲,甚至遠至中東、北美,也有其蹤影,更成為1920年代全世界最暢銷的書籍。

到納粹黨上台之前,在經歷了一戰的失敗和經濟崩潰後,德國人大都認為自己是受害者,而納粹黨成機把造成這樣的原因通通歸咎於猶太人,認為這是猶太人征服世界的陰謀。可是以上事件的發生,都是基於當權者的慾望和無能,以及人類本質的貪婪所致,和猶太人沒有丁點兒的關係。可是歐洲長期的排猶情緒,成為蘊釀這種思想的絕佳土壤。於是由那些騙子和他們狂熱的盲從者所發動,慘絕人寰的復仇行動就開始了。

人性本惡


無論是傳統中國文化,還是歐洲啟蒙運動,都強調人性本善,但這個觀念卻抵觸了聖經的啟示,即人性本惡。自《創世記》3章開始,聖經一再強調,每一個人一出生,就已經從父母處繼承了犯罪的天性,即天生就傾向罪。就如一名嬰兒,他一出生就只會為自己著想,一味只要求大人們滿足他的要求,完全不為大人切想(所以提倡人性本善的人,應該都沒有照管小孩的經驗),你真的認為人性,真的是本「善」嗎?如在納粹時期被有系統地屠殺的六百萬猶太人之中,其中有一百五十萬人是兒童,連一點「惻隱之心」也沒有,而那些「屠夫」當中,有不少都是受過良好教育,富有教養的人,更糟糕的,是他們當中有不少人,是虔誠的,宣揚「愛」的福音的基督徒,若然還堅持「人性本善」,你的自我感覺未免太好了。聖經一再強調,人只要有一刻離開神,就隨時會跌倒和犯罪,做出可怕的事情,而這和本身的教養全無關係。因此

「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書5:8)

人只要稍不留神,就隨時會被罪所操縱。

結語


不只是在異端,其實在主流傳統教會對聖經作出誤解,還有某些名牧者(如奧古斯丁、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的失言,所造成的傷害,比異端所帶來的禍害更深。歷史上反復出現的集體無理性行為,包括納粹大屠殺,都印證了一個事實:當民眾因種種理由被灌輸以虛幻而危險的思想,特別是當這思想披上了信仰的外衣,再加上科學的包裝,並得到政府的支持,這種集體無理性行為就會出現。因絕大多數的人都如羊一般,天生易被欺騙,且頑固不化,缺乏獨立思維,人云亦云,隨波逐流。納粹對猶太人的屠殺,根本就是一群對聖經存在錯誤的理解、有被害妄想症的基督徒所造成的「人禍」。

參考書目:

1. K.P. Fischer(2001)錢坤譯《德國反猶史》江蘇人民出版社

2. 彭滂沱(2001)《天擇—猶太人的故事》臺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

3. Darrell Bock and Mitch Glasser編(2008)王大民譯《先是猶太人—向猶太人傳福音的聖經及歷史論據(下冊)》選民事工差會香港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