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3日 星期三

借貸陷阱

從前和某位「月光族」同事閒聊,得知她經常為薪金偏低而無法儲蓄苦惱。她薪水有幾多,我就不知道了,但倒是知道她無法儲蓄的原因。

原來她很喜歡和丈夫利用分期付款去世界各地旅遊,雖然報團時只需繳交低廉的旅費,但當她每月收到薪金後,第一件事就是要繳交從前旅行未繳清的分期款項,而她又不斷藉旅行增加新的債項,就算她薪水再豐厚,都只能當「月光族」,想必那位朋友的經歷,都是不少人的寫照。

甚麼是借貸


借貸不是指我們向別人借錢,而是指借用我們自己未來的收入,去支付現在的消費,即「先洗未來錢」。以此定義,即使是免息分期付款,都屬於是借貸的一種。綜觀聖經,並沒有說借貸是罪,欠債不還才是罪

「惡人借貸而不償還;義人卻恩待人,並且施捨。」(詩篇 37:21)

即神並不反對我們舉債,但祂提醒我們

「富戶管轄窮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箴言 22:7)

若我們過度欠債,使債主成為我們的主人,我們自然就會輕忽事奉神的責任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馬太福音 6:24)

欠債會使我們要冒無法照顧自己和家人的風險,亦使我們因償還問題而感到憂慮,所以雖然借貸本身並不是罪,但若債務超出我們能承擔的範圍,我們的家庭、人際、與神的關係就會出現裂痕,甚至崩潰:家人抱怨,朋友疏遠,債主威逼還錢,我們終日坐困愁城,羞於見證主,更無力按主的指示去事奉,最後只能成為債主和金錢的奴隸,因此我們應盡量避免欠債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哥林多前書 10:23)

消費陷阱


可是現代社會文化是追求即時的滿足,亦缺乏耐性,不愛延遲享受,加上「人有我也要有」的爭競心態,結果我們很多時都購買了大量自己並不需要的東西,以取悅自己和他人。

於是零售商、發行信用卡和辦理個人貸款的金融機構利用這些心態,製造貸款的成本相當便宜的假象,鼓勵世人先洗未來錢,令不少人大膽舉債消費,購買自己原本無力負擔的商品或服務,以滿足一時的渴望,結果弄致債務纏身,成為債主的僕人,自己的未來收入不斷因償還貸款而被蠶食,甚至有人如因貪污坐牢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般,為還債出賣自己的良心,最後得到敗亡的結局。

讓我們看看這些零售商和金融機構如何利用世人的慾望賺錢

首先是分期付款,免息分期付款的萬惡之處,在於它給人只付極少的支出,就能享受全套服務的印象,讓客人更願意消費。但即使是免息,分期付款仍是借貸,我們仍需要用自己未來的收入來償還貸款。於是我們未來的收入因要償還貸款而不斷被蠶食,我們每月所能運用的資金,比我們每月的實質收入少很多,就好像上文那位朋友一樣,為了得到即時的享受,而失去將來更好的享受。若真的想要享受,是要透過儲蓄,而非貸款去實行。儲蓄消費的好處有很多,除了讓我們更珍惜買回來的東西外,亦可在儲蓄的過程中,讓我們重新考慮自己是不是真的需要那產品或服務。若那是屬於因一時衝動而想購買的東西,經過一段時間後,我們的購買欲多數都會大減,甚至不想再買。若最後仍想購買,再買也不遲。

接著是信用卡,很多金融機構之所以積極向我們推銷信用卡和不斷提高我們的信用額,不是因為我們信貸評分良好或我們的銀行戶口有大量現金(如本人擁有某銀行的信用卡,卻沒有在他們那裡開設儲蓄戶口,但他們仍想把本人的信用額提升至六位數),而是希望我們無法在免息期完結前繳清卡數,無論那是因為大意,還是沒能力償還。因為這樣的話,發卡公司就可以收達35%的高息。相反若我們每月都能夠準時還清卡數,除非有特殊情況,如海外消費,否則發卡公司真的是「無肉食」。至於信用卡公司,如VISA,是靠我們每次簽賬時,向商戶收取簽賬額3%的手續費(基本上都已反映在商品價格上),作為利潤。

當我們無法在免息期完結前繳清卡數,發卡公司大致上都會用以下兩種方法在我們身上賺錢:

借貸陷阱


一是每月最低還款額,通常是所欠金額的1%,我們可以用以下一個例子說明:假設X小姐欠$50,000卡數,她決定每月支付最低還款額,以符合她每月的財政預算。若用這方法,她要280個月,即23年才能還清欠款,連本帶利總共要支付$194,019。若她選擇辛苦一點,每月還$2,290,她只需用36個月就能還清欠款,連本帶利總共支付82,447。由這例子可看出,還款期越長,未來的收入會被蠶食得越多,由此可見以信用卡貸款消費是非常糟糕的融資方式,只比借高利貸好一點。

二是個人貸款,由於信用卡的利率實在太高,於是不少人透過審批較容易,利率較低的個人貸款來還清卡數,然後再還錢給貸款公司。這類貸款有兩種,有資產抵押,如按樓,和沒有資產抵押。我們償還個人貸款時,除了本金和利息,還要支付手續費,香港政府要求所有註冊金融機構都必須要透露其貸款計劃的實際年利率(APR),好讓市民能藉此計算得到償還貸款的總金額。以下是香港某銀行提供的無抵押個人貸款計劃:

貸款額
月平息
12個月
APR
24個月
APR
36個月
APR
48個月
APR
60個月
APR
$5,000 - $14,999
0.54%
12.42%
12.67%
12.60%
12.47%
12.30%
$15,000 - $49,999
0.38%
8.65%
8.87%
8.87%
8.82%
8.73%
$50,000 - $199,999
0.31%
7.03%
7.22%
7.24%
7.21%
7.16%
$200,000 - $499,999
0.25%
5.65%
5.81%
5.84%
5.83%
5.80%
$500,000 - $699,999
0.15%
3.37%
3.48%
3.51%
3.52%
3.51%
$700,000或以上
0.13%
2.92%
3.02%
3.04%
3.05%
3.04%

月平息通常是我們在宣傳上看到的利率,讓人以為貸款息率很低,但這是月利率,換算回年利率,以上表中第一個月平息計算,其實是0.54% x 12,即6.48%,12個月的APR是12.42%,代表餘下的利率,12.42% – 6.48%,即5.94%,是每年的手續費。某些貸款機構以0%利率作招徠,就是透過增加手續費來賺取回報。至於為甚麼借貸款項越大,成本越低,這是來自銀行對風險的計算,一般而言,借貸金額越小,代表還清款項的機會越大,所以銀行會透過增加利率來賺取更多利潤,相反若借貸金額大,借款人無力償還債務的機會大增,銀行就有可能會收不回借出去的款項(即變成壞賬),因此銀行寧願調低利率,以確保借款人能好好還錢,而且對大機構來說,長期而穩定的收入,比一次性的高收入來得重要。

雖然發卡公司的賺錢手法實在令人咎病,但使我們自己負債的不是他們,而是我們自己。

即時滿足


在聖經中,同樣有人為了滿足即時的需要而幾乎失去一切,如以掃為了滿足一時的飢餓,甘願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使自己失去一生最美的祝福,兄弟關係亦因此而破裂。由於滿足即時的需要是人的本能,所以撒但亦以此試探耶穌

「當時,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他禁食四十晝夜,後來就餓了。那試探人的進前來,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魔鬼就帶他進了聖城,叫他站在殿頂上,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說: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耶穌對他說:經上又記著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魔鬼又帶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對他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耶穌說:撒但,退去吧!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於是,魔鬼離了耶穌,有天使來伺候他。」(馬太福音 4:1-11)

耶穌來到世上的任務,是住在人中間,受死,復活,拯救世人脫離罪的綑綁,最後得榮耀。魔鬼為了阻止耶穌完成任務,以追求即時的滿足,包括飢餓、權力為餌,引誘耶穌不做前面的東西,直接享受榮耀。

不過耶穌並沒有受到魔鬼的引誘,亦拒絕做其奴僕,因祂能認清自己的身分,並父神派祂完成的任務:作為神的兒子,祂只需聽命於父神,而非魔鬼,只要祂完成任務,自然能享受勝利的榮耀果實。

神對於人追求即時滿足的心態有以下評價

「你們為何花錢買那不足為食物的?用勞碌得來的買那不使人飽足的呢?你們要留意聽我的話就能吃那美物,得享肥甘,心中喜樂。你們當就近我來;側耳而聽,就必得活。我必與你們立永約,就是應許大衛那可靠的恩典。」(以賽亞書 55:2-3)

真正能使人飽足的,全是出於神。

聖經教導我們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傳道書 3:1)

在神的時候未到之前,我們必須學習耐心守候,時候到了,祂自然就會成就,就如耶穌拒絕如過眼雲煙,不能使人得著真正飽足的即時滿足,並把目光放在神身上,忍耐到底,於是勝過試探,得著真正的榮耀

「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立比書 2:3-11)

當我們把心思意念放在神身上,時常記著我們的使命是成為神忠心的好管家,以事奉主為己任,就可以揭穿世界和魔鬼的謊言,擺脫「人有我也要有」,追求即時滿足的陷阱,不會以永恆的喜樂換取短暫的享樂,這樣我們最後就能得著真正的獎賞,先苦後甜總比先甜後苦來得好。

不要逃避


若真的到山窮水盡的地步,首先要安靜下來,向親友、教會、專門處理債務的機構尋求協助,及認真思想弄成那樣的原因,如有沒有不良的消費習慣。若有需要向主認罪的地方,應先認罪,向主承諾不會再犯,因若我們沒有從根本截斷負債的原因,就算能還清,我們最後都會因同一原因,而再度欠債。

即使我們所犯的罪有多大,慈愛的主仍會饒恕我們,幫助我們渡過難關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 1:9)

讓我們看以下故事

「有一個先知門徒的妻哀求以利沙說:你僕人─我丈夫死了,他敬畏耶和華是你所知道的。現在有債主來,要取我兩個兒子作奴僕。」(列王紀下 4:1)

讓寡婦落下如斯田地的,不是寡婦自己,也不是她的兩個兒子,更不是找上門的債主,而是她已死的丈夫。但寡婦並沒責怪別人,反而馬上向神的僕人求助,這顯出她對神的倚靠,和相信慈愛的神不會計較丈夫從前所犯的錯誤,更不會撇下她們,因此神回應她的呼求

「以利沙問他說:我可以為你做什麼呢?你告訴我,你家裡有什麼?他說:婢女家中除了一瓶油之外,沒有什麼。以利沙說:你去,向你眾鄰舍借空器皿,不要少借;回到家裡,關上門,你和你兒子在裡面將油倒在所有的器皿裡,倒滿了的放在一邊。於是,婦人離開以利沙去了,關上門,自己和兒子在裡面;兒子把器皿拿來,他就倒油。器皿都滿了,他對兒子說:再給我拿器皿來。兒子說:再沒有器皿了。油就止住了。婦人去告訴神人,神人說:你去賣油還債,所剩的你和你兒子可以靠著度日。」(列王紀下 4:2-7)

在這個故事,神並不只是行神蹟,寡婦一家都需要參與其中,才能經歷神那超乎人所能想像的奇妙:首先雖然她們一家擁有的,只有一瓶油,即使很少,但以利沙提醒她們這也是她們的資產。以利沙還提醒她們,她們還有一項隱藏而又重要的資產,就是一群願意幫助她們,借空器皿給她們的鄰舍,雖然他們無力幫助她們償清債務,但仍希望盡自己所能幫助她們。

接著以利沙告訴寡婦如何還債,就是運用自己手上好像很少的資產,去經歷神的豐富。在整個過程中,她和家人都要努力地去收集油,並把它們賣出還債。所以即使我們欠下難以償還的債務,本身的資產也不多,我們作為神管家的身分仍是不變,神仍要求我們要忠心。

最後忠心的寡婦和她的家人,不但只能還清債務,神更多走一步,連她們將來的生活都考慮進去了,「所剩的你和你兒子可以靠著度日」。

所以千萬不要因面子、以為神不會饒恕、以為自己所犯的已無法挽回等等原因,拒絕外來的幫助,亦不應拖延讓問題如滾雪球般擴大,更不應自己一人解決問題,因在這狀態下,很容易會作出錯誤的決定,甚至犯罪。

參考書目:

1. Larry Burkett(2003)童亦暢譯《向書中之書聖經學習理財智慧》海天書樓

2. Chuck Bentley(2014)李正宜譯《財務攻錯寶鑑》冠冕出版事業有限公司

3. Olli Tuominen(2015)王忻譯《贏在終點》活出希望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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