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7日 星期一

數碼敦煌—天上人間的故事@香港文化博物館

香港文化博物館是本人在香港最愛逛的博物館,除了因為館內的展廳數目多,內容較貼近我們的日常生活外,館內亦收藏了不少藝術珍品,可謂做到雅俗共賞,最重要是館內經常更換主題,每隔一段時間來,都會有新的東西欣賞,今次我們就衝著新的專題展覽「數碼敦煌—天上人間的故事」來


敦煌石窟是舉世知名的佛教藝術寶庫,收藏了大量佛教壁畫、經卷和文物,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石窟,就是莫高窟,內裡記錄了由五胡十六國(304-439)到元代(1271-1368)接近一千年的佛教藝術演變。

可是自莫高窟於上世紀初被發掘後,多次遭受擄掠和破壞,再加上自開放給公眾參觀後,由呼吸產生的二氧化碳對壁畫上的顏料產生腐蝕作用,促使有關當局不但要關閉部份洞窟,還要控制參觀人數。

莫高窟壁畫上所使用的顏料,全都是從天然礦石提煉出來


部份壁畫脫色的情況已相當嚴重


但人們對參觀的需求仍有增無減,當局亦擔心洞窟內的情況惡化到無法挽救的地步,以致永久失去這些文化瑰寶,於是決定把洞窟數碼化,利用數碼相機為每個洞窟拍攝過萬張照片,再把它們組合成三維景象,利用打印、投影、虛擬實景等技術,把拍攝時洞窟內的狀況如實重現世人眼前,即是今次展覽的主題。

當時使用的工具


把洞頂上的彩繪打印在燈罩上


以高清打印技術複製出來的莫高窟第285窟,第285窟是莫高窟最早有明確紀年的洞窟,於西魏年間(535-557)完成,繪畫技法上是西域和中原藝術風格的結合,題材上除了印度傳統神靈外,還包含了諸如雷神、飛廉、朱雀、伏羲、女媧等中原神靈,既見證了兩地的文化交流,亦見證了佛教來華後,與中原的民間信仰交合,最後融合成為今日華人世界流行的儒釋道混合信仰體系


還真是滿天神佛


以投影技術展示的莫高窟第254窟,約於北魏年間(386-534)完成,投影配上文字,讓觀者更能了解所看到的,究竟是甚麼


打印出來的莫高窟第217窟內的壁畫《觀無量壽經變》,於公元705-709年,即唐中宗在位年間創作,「經變」是描繪佛經內容或佛教故事的畫作,《觀無量壽經變》,就是根據《觀無量壽佛經》的內容而創作出來的壁畫


莫高窟第254窟內的壁畫《降魔成道》


用螢幕展現,莫高窟第61窟的《五臺山圖》


是次展覽除了用數碼技術把洞內壁畫重現,還展出部份於敦煌出土,具特殊意義的文物,而且大都是真品,首先有李君莫高窟佛龕碑,是流存到今日最早一塊記錄敦煌歷史和莫高窟營建經過的石碑,為唐代文物(618-907)


石碑上的字真的很公整


波斯薩珊朝銀幣(459-483),敦煌為絲綢之路重鎮,在洞內有波斯銀幣出土不足為奇


青銅景教十字架,為元代文物,景教,即今日的亞述東方教會(The Holy Apostolic Catholic Assyrian Church of the East),以中亞地區為基地,是最早來華宣教的基督教分支,首次來華時間可追溯至唐代,這個十字架為何在莫高窟出現,就不得而知了


胡人木雕,為唐代文物,隱約可以見到面孔上的輪廓,和一般中原人士真的有很大分別


藏文殘片數學文書,為元代文物,內容為乘法口訣。乘法口訣,即九因歌自春秋戰國時期(前770-前221)已在中原廣為應用,之後經絲路傳入印度、波斯,繼而通行全世界


《佛說大藥善巧方便經》,為唐代文物,此經並不見於現存佛教經藏中,孤本現只有兩卷,一卷在敦煌,即下圖這卷,另一卷現存於法國


雖然完全不知道在寫些甚麼(本人古文實在不行),但經上的字真的寫得很美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為南齊建武四年,即公元497年的抄本,


雖然字沒有《佛說大藥善巧方便經》寫得那麼美,但仍相當公整


唐代奴婢買賣市券副本


《三國志.步騭傳》殘卷,為東晉時期(317-420)的抄本


《全天星圖》的複製本,真本現收藏於大英圖書館,《全天星圖》繪於公元八世紀初,是現存於世上最古老的星圖


《占氣雲書》的複製本,真本現收藏於敦煌博物館,為公元十世紀的抄本,卷中有雲的色彩和形狀的圖解,為古代行軍藉望雲氣以占吉凶之用


雖然本人對佛教壁畫沒有太大興趣,但那些文物仍然值得一看,而且只花十元和不長的交通時間,就可以在舒適的環境,欣賞到這些文物,絕對超值。

「數碼敦煌—天上人間的故事」於一樓總共分成兩個展館展出,夾在中間的,是趙少昂藝術館,屬常設展覽。趙少昂(1905-1998)是近代著名畫家,屬嶺南畫派。雖然是常設展覽,但每隔一後時間館內的展品都會換一換,今期的主題是「瓷緣.畫意」,展出的大都是來自趙氏與其好友,同為嶺南畫派大師楊善深(1913-2004)於1950至80年代共同創作的合作畫和瓷器畫,當然還有二人各自的作品,其中最令人著迷的,除了二人如同一人繪畫的畫作外,就是二人和粵東磁廠的合作,當時趙少昂有感一般畫作難以長時間保存,就想到若把畫作繪在尚未燒製的瓷坯上,經燒製後,畫作就能夠相對容易地達到長久保存的目的,於是力邀楊善深一同參與其中,這批作品一直為私人珍藏,從沒公開展出,得蒙趙家和粵東磁廠的協助,我們才有機會欣賞到這些精品,所以場內不准攝影,唯有用眼睛把它們的美態深印在腦海中吧


二樓的「武.藝.人生—李小龍」展覽,雖然是專題展覽,但展期絕對夠長,足足有七年,到2020年才結束,李小龍迷應該會很喜歡,此展廳同樣是不准攝影的


去年開始在地下新設的常設展覽「金庸館」,比起在本人未出生就已死去的李小龍,本人對金庸和其作品的興趣更大,始終都是看著它們的電視劇長大嘛


金庸曾經使用過的印章和墨水筆


金庸創辦的報紙《明報》的創刊號,當日為1959年5月20日,當年的窮苦人家住床位,今日住劏房,真的不知算不算是一種「進步」?


《明報月刊》的創刊號,於1966年1月創刊,屬文化類雜誌,看封面就感受到了


《明報周刊》的創刊號,於1968年11月創刊,屬綜合性雜誌,又未到八卦周刊的水平,不過這樣的封面對當時的人而言,已是相當出格的了


當年金庸所寫的小說大都是在報刊雜誌上連載,可能是因為邊寫邊想,又試過因事而找人代筆(當中最經典的,當然是在連載《天龍八部》期間找倪匡代筆,結果被他寫盲阿紫那一段),故事的整體性和流暢度難免有所不足,因此自1970年開始,金庸開始修訂自己的小說,歷時十年才完成,這就是我們熟悉的修訂版,直到1999年,金庸再一次修訂全部小說,即是今日通行的新修版,當中部份作品的修改幅度相當嚴害,甚至被人以為是另一套作品。

於《明報》內連載的《鹿鼎記》,當年的報章內容真的很豐富


《神鵰俠侶》普及本,自金庸小說問世以來,就受到盜版問題困擾,於是金庸自《神鵰俠侶》開始,便開始出版普及本,每本有七天的連載內容,並安排在連載的第七天同時推出


下圖是金庸修改《神鵰俠侶》修訂版的手稿,一些簡單的修改,金庸會直接寫在修訂版的印刷本上,若有大量新增內容,金庸會先在加插的地方以「P」標示,再用原稿紙把新增的內容寫出來,最後出版社根據金庸的指示印成新修版


金庸小說改篇的電腦遊戲,比起以單一故事為主的遊戲,個人更喜歡「攬炒」,所以左邊那套《金庸群俠傳》更深得我心,不過我其實更喜歡PTT鄉民改篇的那個版本


另一設於地下的常設展覽,兒童探知館內的「香江童玩」展覽,展出由香港設計、製造或銷售的玩具


小時候返內地探親時非常喜歡玩的陸戰棋


沒想到當年的技術可以製造如此精美的玩具,質素隨時比今日製造的還要好


這款電視機械人小時候曾經在朋友的家中玩過


小時候很喜歡這類發條玩具,這應該是當中的始祖吧


無論是甚麼年代,賽馬遊戲仍是如此受歡迎


若要認真逛,真的是逛足一天也逛不完。

2018年7月20日 星期五

破解信仰誤區 Part 3 創造的深意

利未記 18:1–25 所針對的,是人為著一己之性慾,刻意放縱,見人就「上」的性放縱文化,這令人不期然會想到,若然好像Tim現在一樣,只有一名固定的同性伴侶,像《雅歌》中的良人和佳偶,兩人既熱情,又親密,亦忠貞,其實可不可以?

要解答這問題,就一定要返回《創世記》二章,神造男造女的經文,雖然是很煩,但這卻是聖經中唯一論及為甚麼這世界是有男有女的經文,除非閣下對這個世界的起源全無興趣,或是自以為找到答案,否則沒有人能逃避這段經文。

不知大家有沒有想過,其實在這世界,繁衍後代的方法有很多種,除了一雌一雄的繁殖外,在神的創造中,還有無性繁殖(如海星、菌類、馬鈴薯、蘭花等),和雌雄同體(一個生物體內同時擁有雌性和雄性的性器官,如蚯蚓、線蟲等),為何神要選擇一雌一雄,作為人類的繁殖方式呢?

讀過生物的朋友一定懂得回答,這樣做是為了達到同一物種之間的多態性(polymorphism),用一般人的說法,就是製造人與人之間的不同,使到整個群體更能適應不同的生存環境,再像父親的兒子,始終不是父親本人,總有父親所沒有的才能特徵。

不過神創造的心意,豈止那麼簡單,讓我們回到《創世記》二章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創世記 2:18上)

在原文中,並沒有「居」一字,即是在神的眼中,亞當「獨」是不好的,「獨」是指一個人,一個人會感到孤獨,要擺脫孤獨,唯一的方法就是和別人建立關係,但是在整個伊甸園中,能和亞當建立關係的,就只有神和天使,可是對於有限的亞當而言,無限的神,超有能的天使,都和自己相差太遠了,難免會有隔膜(所以耶穌基督之後才會道成肉身,體會有限的人的生活,好能和人建立毫無隔膜的關係),孤獨之感油然而生,所以神才會認為亞當孤身一人的狀態,是不好的。

要解決問題,最好的方法,就是再創造一個和亞當差不多水平的人出來,就可以和亞當建立關係了。但要建立關係,其實做多一個男人就可以了,至於「生養眾多」方面,反正耶和華是那位可以使無變成有的神,要做到同性繁殖,兼能維持多樣性,可謂易如反掌,那為甚麼祂最後是做了一個女人出來,和亞當建立關係呢?

「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世記 2:18下)

關鍵在於「幫助」一詞,即是亞當不只孤獨,還需要幫助。雖然亞當像神,但卻不是神,有很多事情,只憑他一人,是做不來的,所以他需要幫手。

至於需要幫忙的項目,有「量」和「質」兩類,「量」當然是指事情太多了,雖然亞當自己會做,但他實在忙不過來,之後「生養眾多」會幫助他解決這方面的問題;「質」就是指亞當完全不會做的事情,他需要一個會做這些事情的人幫忙,那甚麼人才可以幫得上亞當呢?那當然是和亞當完全不同的人了,所以神才會為亞當創造了「女人」。

不只在生理結構上有不同,男和女在本質上其實都有很大的不同,著名心理學作家John Gray,其最暢銷的作品,就是以「男人來自火星,女人來自金星」來命名,一般而言(當然凡事有例外,所以才說一般),男士需要尊重,女士需要愛護;男士較為理性,女士則較為感性;男士的視野較為寬廣,女士則較為狹窄,這些分別沒有褒貶之分:一個人太過理性,會讓人感到他是一個冷漠,不懂人情世故的人;一個人太感性,就很容易會被事情的表像所蒙蔽,看不到事情的真相;一個人的視野太寬廣,就會留意不到內裡的細節;可是若太過留意細節,就會忘記那些細節背後的意義,為那些旁枝末節浪費時間,事實上男和女在本質上的不同,亦是讓彼此的關係難以建立的原因,我們常常聽男人抱怨女人說:「都唔明你哋d女人為乜成日煩埋d小事」,又聽到女人抱怨男人說:「你都唔明我嘅感受嘅」。

可是唯有不同的人,即是男和女的互相合作,我們才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去了解、感受和處理事情,從而做到面面俱圓。

那不同的人,怎樣促成良好的合作呢?那就是要靠關係,你和對方的關係好,當然如魚得水,你和對方關係不好,自然處處碰壁,要建立良好的關係,就需要細心經營,在神所創造的關係中,最親密的,正是夫妻關係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世記 2:23–25)

親密到一個地步,就是彼此之間全無隔膜,二人如為一體,而性關係就是要具體地表現出夫妻關係中最親密的境界,就是「二人成為一體」,所以在創造的原意中,「性」不是用來繁衍,亦不是用來滿足人的慾望,而是具體地表達出當兩人相愛到一個的地步,就是忘記自己,進入對方的生命,成為一體,不再分開,因此「性」絕不能和「愛」分開。

可是歌都有得唱:「除非你是我,才可與我常在。」兩個完全不同的人,不要說和而不同了,還要在心靈上成為一體,不是說笑吧,更何況是來自火星的男人和來自金星的女人。因此無論是本質上,還是距離上,最難建立的關係,其實正是一男一女的夫妻關係。

雖然夫夫關係,或是妻妻關係的距離都很近,但由於構成關係的兩人本質上都較接近,就算二人的性格是南轅北轍,所產生的磨擦始終都不及夫妻這兩種來自不同星球的人類般大,就如善於反串的女星之所以如此受女性歡迎(就好像今日我迷天海祐希,昔日母親大人迷凌波一樣),就是因為只有女人才知道究竟女人想要甚麼男人,所以如果是一個男情聖和一個Tomboy同時去追求同一位女性,若無視世俗的評價,勝出的,很大機會是Tomboy。

「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利未記 20:7–8)

「成聖」,是指成為和世人不同的人,即是成為願意按神的訓誨行事為人的人,用一般的言語說,就是指成為更好的人,即是成長為一個成熟的大人,所以一男一女的夫妻關係,正是神給人生命中其中一個最大的成長挑戰,若我們能處理好夫妻關係,代表我們已有足夠的成熟度去處理不同的關係,那樣,我們就可以好好享受每段關係所能帶來的親密,不再孤獨,又能彼此幫助,互補不足,而不是彼此傷害。

2018年7月18日 星期三

破解信仰誤區 Part 2 誰決定你下地獄?

Tim在訪問中如此說:「直至而家我都相信,我落梗地獄,不過我都接受。」一般人讀到這裡,第一個反應,大都是:「你又何苦作賤自己呢」,既然認為自己一定下地獄,何不乾乾脆脆地離開信仰,過自己喜歡的生活,然後才下地獄,若對上帝仍有留戀,就應該決心離開現在的生活,尊心順服主,這種三心兩意的曖昧態度,到頭來甚麼也得不到,落得平白受苦的下場。

不過「講就容易」,要做就無比艱難,難怪使徒保羅也如此說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馬書 7:14–15、18–21、23–24)

所以Tim的矛盾,其實真的很符合人性,亦帶出一個事實:只要是人,就是罪人,每一個人,都和Tim一樣,總會對某些事情,明知是不對,但仍忍不住去做,可能是亂發脾氣,可能是上色情網頁,可能是貪心,又可能是說髒話,亦可能是醉酒⋯⋯真的是要有幾多,就有幾多,不但只Tim要下地獄,其實所有人都要下地獄,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分別,只在於一點,就是罪人藉著相信耶穌基督為幫助我們脫離罪的綑綁而死的事實,不再被神定罪,成為不用下地獄的「蒙恩的罪人」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馬書 7:25–8:1)

因此即使我們信了耶穌,只要我們一日不死,我們的肉體還是會與我們同在,我們仍是會受到肉體內的罪引誘而去犯罪,就正如到今日仍會有牧者婚外情,性侵犯一樣,基督徒仍是會犯罪的罪人,我們所蒙的恩,是我們接受神的恩惠,讓聖靈進入我們的心,幫助我們擺脫罪的綑綁,不去隨從肉體的欲望,減少犯罪,學習成聖,就好像聖靈幫助Tim不再濫交,引導他重新學習如何愛自己,愛別人一樣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馬書 8:2)

若用今日的法律術語表達,下地獄是終生監禁,還要是終生不得申請假釋那種,信耶穌是悔罪,天父是法官,「蒙恩的罪人」就是正在接受緩刑或感化令的犯人,聖靈就是感化官,若我們願意接受感化官的勸導,好好地生活,不再犯事,當然不用去坐牢,相反若對感化官的勸告屢勸不聽,就要「等官判」了。

以Tim的情況而言,雖然並非聽足,但他明顯是有聽聖靈勸的,單憑這一點,就可判斷,事實上並非如他自己所想像般「落硬地獄」,更何況輔導是需要時間的,你總不會期望一個長期抑鬱的人,見一次心理專家就不再抑鬱吧,其實最想Tim下地獄的人,不是別人,正是Tim自己,相反最不想Tim下地獄的,正正是決定人是否要下地獄的神,若神真的不想理Tim,任由他自生自滅,就不會派聖靈親自來勸他了,在這世上還有很多人常常向神投訴為何聽不到聖靈的聲音呢,對那些人而言:「Tim,你真是三生有幸啦」。

「耶穌就用比喻說: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呢?找著了,就歡歡喜喜的扛在肩上,回到家裡,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路加福音 15:3–7)

「主所應許的(筆者語:指主再來世上審判的日子)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 3:9)

這不是只對Tim一人說,而是主為一切以為自己已無藥可救,不配救恩的人而說的。

2018年7月16日 星期一

破解信仰誤區 Part 1 這不是律法,是訓誨

若是《蘋果日報》的讀者,都知道該報對同性戀正常化及平權運動(簡稱同運)可謂不遺餘力,經常都有相關的報導,亦有LGBT(女同性戀者,Lesbian、男同性戀者,Gay、雙性戀者,Bisexual和跨性別者,Transgender的簡稱)人士的專訪,更邀請他們寫專欄,這的確是大眾了解LGBT人士內心世界的一個不錯的平台,而昨天報紙對兩位LGBT信徒的訪問,除了讓我們更能了解他們的痛苦和疑惑外,更讓本人意識到無論基督教內外,對聖經的理解和實踐,都存在很大的誤解和偏差,於是決定以這兩篇訪問作為引子,撰寫一系列嘗試破解信仰誤區的文章,由於值得討論的地方實在太多,所以本人也不知要寫到甚麼時候(汗)。

無論是第一位受訪者Tim,第二位受訪者Nocus,還是在事件中出現的其他人,都把聖經的真理,特別是律法的部份,都當成是一條條必須遵守,不遵守就要下地獄的規條,若把這兩段專訪拿去給中國神學研究院院長李思敬博士讀,他一定又會如牧羊犬般吠:「說了那麼多次都不明白,這些不是律法,是訓誨!!!」雖然李博士在華人基督教界是非常受歡迎的聖經學者,但真的聽過他教導的人如九牛一毛,所以即使到今日,誤解仍然廣泛存在。

之前在《主席無限loop》一文都有約略討論過,聖經中的「律法」,希伯來原文是Torah,中文直譯為「訓誨」,「律法」是賞善罰惡的準則,懲治或獎賞實際做出的行為,而非內心的想法,但「訓誨」的主要作用不是用來作事後懲罰,而是針對人內心的動機,培育人的品格,是教化人的材料。那麼,為甚麼好端端的「訓誨」,會變成「律法」呢?這其實是以斯拉惹來的禍:

以斯拉是以色列人被擄回歸時期其中一位核心人物,根據《以斯拉記》七章的記載,以斯拉是一位精通耶和華訓誨的文士,亦深得時任波斯王亞達薛西的信任。以斯拉一直都有一個心志,就是要回到耶路撒冷教導以色列百姓遵行上主的訓誨。要做到這一點,以斯拉需要得到波斯王的首肯,才能成行,於是他以教導律法為名目,說服亞達薛西王,讓他以欽差大臣的身分回到耶路撒冷教導以色列人如何遵行上主的訓誨,加上多年以來所過的漂泊無定的生活,有部分以色列人連希伯來語都不懂了,必須要靠翻譯本才可學者聖經內的訓誨,久而久之,當初用來搪塞悠悠眾口的名目,竟然變成目的本身,「訓誨」漸漸變成「律法」,直到了近年,猶太學者才把《希伯來聖經》英譯本中Torah的翻譯,由law,改回teaching,或是instruction,但今日的基督教翻譯界仍受傳統教導所影響,還沒把翻譯糾正過來,使到無數的慕道者和信徒仍被一條條的所謂規條所綑綁。

回到「訓誨」本身,但凡「訓誨」,都會有其說出的動機,例如父母對年幼子女說要小心橫過馬路,「小心橫過馬路」本身並沒有法律效力,但願意聽從的孩子被車子撞倒的機會會大大降低,相反不聽從的孩子很有機會會被車子撞倒,父母之所以這樣勸導他們的孩子,目的是要保護他們,是愛的表現。

聖經中的「訓誨」,其實就是天父的「訓誨」,是出於愛護兒女的心而作出的勸導,以今次報紙專訪的主題,同性戀為例子,為甚麼天父會勸戒我們不要進行同性戀行為呢?我們先讀這段由天父親口說出的訓誨和交代為甚麼祂要在以色列民前逐出列邦的原因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羞辱了你父親。他是你的母親,不可露他的下體。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你的姊妹,不拘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他們的下體。不可露你孫女或是外孫女的下體,露了他們的下體就是露了自己的下體。你繼母從你父親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他的下體。不可露你姑母的下體;他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不可露你姨母的下體;他是你母親的骨肉之親。不可親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他是你的伯叔母。不可露你兒婦的下體;他是你兒子的妻,不可露他的下體。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體;這本是你弟兄的下體。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又露他女兒的下體,也不可娶他孫女或是外孫女,露他們的下體;他們是骨肉之親,這本是大惡。你妻還在的時候,不可另娶他的姊妹作對頭,露他的下體。女人行經不潔淨的時候,不可露他的下體,與他親近。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他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連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他的居民。」(利未記 18:1–25)

到《利未記》二十章,上主不但把以上這些教導重覆一遍,再加上「咒罵父母」和「交鬼行巫術」,並交代犯禁的人的處罰。的而且確到第二十章,上主把「訓誨」提升到「法律」的層面,除了要收阻嚇作用外,亦可看出上主對以上問題的高度重視。

在以上洋洋灑灑的一大段訓誨中,同性戀所佔的篇幅少得可憐,只有短短一節經文,但它卻和一大堆與骨肉進行、不倫和不正常的性行為放在一起探討,還要加上不可以在女性(當然是指自己的妻子)經期間進行性行為一項,就可以看出上主針對的,並不是同性戀本身,而是性放縱的文化。

在訓誨中所論的一大堆關係中,唯一的共通點,是那些人都是一個人在平日的生活中結交和相遇的人和動物,當中有至親,亦有親戚和鄰舍。古時的人的社交圈子其實相當狹窄,基本上以上這些人,就幾乎是一個人在一生中所能見到的人,因此以上這些不當性行為,唯一的共通之處,就是要教導我們不要做一個只以下半身思想,見人或獸,就要「上」的人,為著一己之性慾,刻意放縱,不但傷害自己,還要連累他人,這就是為何在亂倫、朋友妻、同性愛和人獸交以外,還加上為求滿足一時的性慾,而勉強因經期而不適的妻子行房的原因。

至於「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雖然到今日我們已經不知道究竟摩洛是甚麼,但也不難理解這是父母為了達成某種目的而犧牲自己兒女的行為,再加上「咒罵父母」和「交鬼行巫術」兩項,就可看出上主想針對的,是人作出這些行為背後的心態,那就是唯我獨尊的思想和行徑。

之前在《罪是甚麼》一文曾探討過,這種「唯我」的思想,才是罪的真身,而天父最捨不得的,就是看到人因順從自己的心意,不聽祂的勸告,弄致迷失方向,結果弄得焦頭爛額,痛苦非常的模樣,就因為祂捨不得我們,所以祂才會「出絕招」,在事情還沒到無可挽回的地步前,差派自己的獨身子耶穌基督,拯救我們脫離罪的綑綁,再差派聖靈,幫助我們勝過罪這種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不用再受其綑綁。若天父不愛我們,祂費煞思量幹這麼多事情出來,為的是甚麼?祂苦口婆心地和我們說了那麼多,究竟是「硬蹦蹦」的規條?還是嚴父慈母對孩子的勸導?

參考書目:

1. 李思敬(2009)「埃及和迦南兩地的惡俗(利 18:3)」《校園》51/6

2018年7月13日 星期五

我曾捨命為你

《路加福音》有這樣一個比喻:

「眾人正在聽見這些話的時候,耶穌因為將近耶路撒冷,又因他們以為神的國快要顯出來,就另設一個比喻,說:有一個貴冑往遠方去,要得國回來,便叫了他的十個僕人來,交給他們十錠銀子,說:你們去做生意,直等我回來。他本國的人卻恨他,打發使者隨後去,說: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他既得國回來,就吩咐叫那領銀子的僕人來,要知道他們做生意賺了多少。頭一個上來,說:主啊,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十錠。主人說:好!良善的僕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第二個來,說:主啊!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五錠。主人說:你也可以管五座城。又有一個來說:主啊,看哪,你的一錠銀子在這裡,我把他包在手巾裡存著。我原是怕你,因為你是嚴厲的人;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主人對他說:你這惡僕,我要憑你的口定你的罪。你既知道我是嚴厲的人,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為什麼不把我的銀子交給銀行,等我來的時候,連本帶利都可以要回來呢?就對旁邊站著的人說:奪過他這一錠來,給那有十錠的。他們說:主啊,他已經有十錠了。主人說:我告訴你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路加福音 19:11–27)

這個比喻和《馬太福音》二十五章「才幹的比喻」有很多雷同的地方,但卻是不同的比喻,其中一個最不同的地方,是《路加福音》中的僕人所分到的銀子數目,全是一樣,即各分到一錠,相反《馬太福音》中的僕人所分到的,人人都不同,那麼,那「一錠銀子」,在比喻中,究竟代表甚麼?

從上文看,這錠銀子,應該是指救恩

「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加福音 19:9–10)

事實上,上帝給全人類的救恩,還真是人人都是一樣,但正如比喻所言,並不是人人都接受,接受的,就只有拿了銀子的僕人,不過並不是每一個拿了銀子的僕人都會按主人的意思拿去做生意,結果那位主人對那個保留著銀子,不去投資的僕人,毫不客氣,責稱他為「惡僕」,更把他原本所有的一錠銀子奪去。

若這一錠銀子真的是指救恩,那麼對一直受「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教育的基督徒而言,絕對是顛覆我們的固有思想:不接受救恩的人,固之然會失去生命,但接受了的人,原來都會有失去救恩的可能,關鍵在於有沒有把銀子拿去做生意,那「做生意」是指甚麼呢?那就是回應救恩,雅各曾言「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雅各書 2:26),接受救恩後,我們需要以行動證明我們已接受救恩,結出好果子,若最後結出來的,是壞果子,代表這信心不是真,是假的,其結果自然是滅亡,所以不是每一個稱耶穌為主的人,都會得救

「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裏來,外面披著羊皮,裏面卻是殘暴的狼。 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裏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裏。 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馬太福音 7:15–23)

那甚麼是好果子和壞果子呢?保羅說得很清楚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加拉太書 5:19–23)

可能有人覺得這樣就把救恩(銀子)收去的上帝(主人)有點不近人情,但最近看世界杯的經歷,讓我覺得上帝有這樣的反應,其實都很合理:

今日在香港看世界杯,要「合法地」、「穩定地」、「清晰地」看齊所有賽事,基本上都要付錢,於是乎我們家就花了$880買Pass,但總覺得不太值,原因是今屆世界杯碰巧是我們家搬家的日子,沒太多時間看(當然連blog都沒時間更新),弄得賽事早段miss了好幾場球賽,有時間看的,不少都很沈悶,加上身體疲累,有好幾次都差點睡著,可說是近年本人看得最辛苦的國際大賽。雖然進入淘汰賽後觀賞性增加了不少,但大部份免費台都有播,所以總覺得那$880花得有點不值,不過還好只是花了$880,對那些花了數萬,數十萬,甚至傾家蕩產(好些美洲球迷還真的是這樣做),都要去俄羅斯觀賞現場的人,若入場看的場次真的是無聊透頂,或是支持的愛隊踢得很糟糕,他們的心情,應該不用我來描述吧。

《我曾捨命為你》(I Give My Life for Thee 曲:Phil­ip P. Bliss 詞:Fran­ces R. Ha­ver­gal)


I gave My life for thee, My precious blood I shed
That thou might ransomed be, and raised up from the dead
I gave, I gave My life for thee, what hast thou given for Me? 
I gave, I gave My life for thee, what hast thou given for Me?

My Father’s house of light, My glory circled throne 
I left for earthly night, for wanderings sad and lone
I left, I left it all for thee, hast thou left aught for Me? 
I left, I left it all for thee, hast thou left aught for Me?

I suffered much for thee, more than thy tongue can tell
Of bitterest agony, to rescue thee from hell
I’ve borne, I’ve borne it all for thee, what hast thou borne for Me? 
I’ve borne, I’ve borne it all for thee, what hast thou borne for Me?

And I have brought to thee, down from My home above
Salvation full and free, My pardon and My love
I bring, I bring rich gifts to thee, what hast thou brought to Me? 
I bring, I bring rich gifts to thee, what hast thou brought to Me?

中譯詞《生命聖詩126》

我曾捨命為你,我血為你流出;
救你從死復起,使你罪過得贖。
為你,為你,我命曾捨,你捨何事為我?
為你,為你,我命曾捨,你捨何事為我?

我離父家天庭,撇下榮耀寶座,
來此暗世塵瀛,飽嘗孤單漂泊。
為你,為你,天家曾捨,你捨何福為我?
為你,為你,天家曾捨,你捨何福為我?

為你飽嘗苦痛,口舌難以形容;
忍受槍刺鞭傷,救你脫離死亡。
為你,為你,忍受一切,你受何苦為我?
為你,為你,忍受一切,你受何苦為我?

我從天庭父家,謙卑屈尊降下,
帶來完備救恩,並我寬容憐憫。
為你,為你,厚恩曾施,你將何物獻我?
為你,為你,厚恩曾施,你將何物獻我!

主耶穌曾為我們如此捨命,我們該拿甚麼來回應祂?

2018年6月1日 星期五

預咗架啦

作為利物浦(Liverpool F.C.)球迷,對於球隊失冠,應該早已習慣,亦無需為此感到驚訝,不過今次球隊在歐聯決賽失利,球迷的反應,實在是令本人相當驚訝。

史上最激烈的賽後反應


首先是「賴地硬」,從前利物浦球迷給人的印象,屬於厚道的一群,即使面對不公的裁決,對手的粗暴和使詐,都不會有太大的反應,但今仗球隊首席球員沙拿(Mohamed Salah)於上半場傷出,肇事者沙治奧拉莫斯(Sergio Ramos)成為球迷眾矢之的,還要發起聯署,要求國際和歐洲足協嚴懲這名西班牙後衞,這個反應未免太大了吧。

其次是「輸唔起」,如一開始所言,身為利物浦球迷,對於失冠,應該早已習慣,更何況無論是在牌面、三線平衡、板凳深度上,都是皇家馬德里(Real Madrid C.F.)佔優,結果對方勝出並不是甚麼驚訝事,相反,以利物浦上半季近乎一無是處的表現,能走到這個地步才是奇蹟,走不到最後一步也是沒辦法的事,畢竟不是每一隊下風隊都是李斯特城(Leicester City F.C.)。但是今次的失利,雖然過程是窩囊點,但出到死亡恐嚇,未免是過份了點,當年謝拉特(Steven Gerrard)「跣走」聯賽冠軍,大家都沒那麼大反應,當然,不諱言利物浦球迷對謝拉特是有偏心的。再者當高普(Jürgen Klopp)以卡利奧斯(Loris Karius)、洛夫雲(Dejan Lovren)和阿諾(Trent Alexander-Arnold)三人為正選時,大家就應該預料到他們三人有很大機會會犯錯,只不過今次是輪到卡利奧斯罷了。

有跡可尋


先不說洛夫雲的粗心大意,和阿諾的缺乏經驗,由卡利奧斯加盟開始,老實說本人已不太喜歡他,原因是剛加盟時,卡利奧斯為了要在利物浦爭取正選,拒絕德國奧運隊的征召。奧運會四年才有一次,加上此賽事有年齡限制,即使有三個超齡球員名額,一生人可能只得一次,最多兩次的機會參加。身為奧運隊的正選門將,卡利奧斯竟然放棄為國爭光,提升狀態的機會,實在是匪夷所思。雖然撲救能力不錯,但利物浦本來的正選門將米努列(Simon Mignolet)無論是在處理高空球,還是生球的表現都有明顯的不足,加上卡利奧斯和高普是同鄉,只要卡利奧斯能在奧運交出表現,相信高普都會把利物浦的正選門將位置給他,但最後卡利奧斯不但自願放棄表現自己的機會,最可笑的,是他竟然在季前熱身賽中受傷,還不都是要於季初缺勤。

雖然這樣,高普對卡利奧斯的愛實在是太深厚了,在卡利奧斯傷癒復出不久,就馬上讓他正選上陣,若表現好,當然不計較,但問題是對方球員面對卡利奧斯「射親都入」,雖然那幾場球隊都是勝出的一方,可以暫時把問題掩蓋,但到球隊開始輸掉比賽,眾人開始發現卡利奧斯不濟的表現,在群眾壓力下,高普終於低頭,用回米努列,但米努列的表現仍然時好時壞,稍有錯失,高普馬上就把同鄉放回正選行列,直到今年開始,一直拖慢球隊節奏的古天奴(Philippe Coutinho)終於離隊,左後衛和中堅也換了人,防線壓力沒上半季那麼大,卡利奧斯的問題又得到掩蓋,直到剛過去的星期六才再度爆發。

至於卡利奧斯被對方「射親都入」的原因,是他救球的手法出了問題。

讓我們先看看最正宗的救球手法


再看看卡利奧斯的手法


當要單手救球的時候,為了把手伸展至極限,門將都會把手指伸出,然後再把球擋出去,在把球擋出前,手指是不會收回的。但當卡利奧斯救球時,他雖然都有做出把手指伸出的動作,但當球到,尚未完全擋出的時候,他都習慣性地把手指收回,本人猜想他這樣做的目的是要增加握力,或是把球收回懷中,但是要應付角度刁鑽、力度大或有旋轉的射門,把皮球即時擋出才是上策,若把手指收回,不但無法把力量完全傳到手上擋球,更會在收指的時候再向皮球施加來自另一方向的力量,隨時讓球的軌跡脫離門將的掌控,歐聯決賽利物浦失的第三球,就是這樣失去。

原本本人以為這是他的基本功不好,小時候種下的壞習慣,但看他從前在緬恩斯(1. FSV Mainz 05)的表現,完全沒有這方面的問題,雖偶有「蝦碌」鏡頭(有哪位門將未試過),但他的救球手法還是蠻正宗的,現在變成這樣,若不是有人誤人子弟,就是因為剛加盟時手掌骨折的傷患留下來的後遺症或是心理陰影,若真的是這樣,當初卡利奧斯拒絕征奧的決定,實在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不意外


每一個球員總有自己的優劣之處,讓某人出場,球隊隨時就要面對他出場後所帶來的風險,即使是拉莫斯,也曾多次因作出粗野行為而連累球隊,最重要的,就是球隊的長處能否掩蓋這些風險,對利物浦而言,那就是中前場強大的攻擊力。可是當進攻主力傷出,攻擊力再無法得到保證,再面對連巴爾(Gareth Bale)都要踢後備的皇家馬德里,最後加上一名既固執,又沒應變能力的「練兵大師」,大家就會明白,為何高普所帶領的球隊,能在聯賽和兩回合制的淘汰賽中無往不利,卻往往在決賽中敗陣的原因,可是英超不同德甲,面對多條戰事,加上財政不算充裕下,要奪得聯賽冠軍,實屬不易,除非主攻一條線,否則到頭來,還是一場空。

至於卡利奧斯能否成為下一個迪基亞(David de Gea),就要看他自己的造化了,天份他是有的,但是在職業足球的世界,態度永遠比天份來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