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逆權運動的激烈程度再攀上一個新高峰,被捕人數不斷上升,社交媒體不斷出現不同的尋人和求救信息。我們一方面為自己的無能而感到自責和內疚,另方面為著貌似冷淡的人而感到憤怒。在不同的信息和情緒衝突中,本人收到以下的信息
還真是衝擊力十足,特別是對正「坐以待斃」的基督徒而言,良心再受進一步的責備,很想為那些發出求救信息的人作些甚麼,但衡量過後,又是發現自己能做的,還是很少,然後再陷入新一輪的自責和內疚,和對他人的憤怒中,不能自拔。
當看到這些如情緒勒索般的信息後,本人不禁去想,究竟怎樣才是一個好撒馬利亞人?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裏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路加福音 10:25–36)
好撒馬利亞人「看見」一個倒在路旁,經已半死的人,於是動了慈心,去幫助他。倒過來說,若那撒馬利亞人「發雞盲」,看不見那半死的人,那撒馬利亞人都只是「照樣從那邊過去了」;若那半死的人,是倒在離撒馬利亞人十公里外的路上,那撒馬利亞人其實也幫不了他,這就代表那撒馬利亞人不是愛鄰舍的人嗎?
因為資訊的發達,我們很容易「看見」那些遠在十公里以外,向我們求助的人,可我們仍無法改變他們實質離我們很遠的事實,遠水不能救近火,很少人有決心和能力,走過十公里,去幫助一個陌生人,更何況在我們真的看得見的十米內,總有人需要我們的援手。
一個好撒馬利亞人,是一個愛鄰舍的人,鄰舍,就是在我們視線範圍內看得見的人。對於那些遠在十公里以外,需要幫助的人,主若憐憫他,自然會鼓動看得見他的鄰舍,直接向他施予援手。當然若主不斷地把那些遠在十公里以外的人的需要放在我們心上,主必補足我們的缺乏,進一步指示我們該如何幫助他們,但請不要忽略那些近在我們十米以內,需要幫助的人,因若我們不幫,就沒人會幫那寂寂無聞,不懂尋求幫助的他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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