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1日 星期四

低地國河船之旅 Part 8 和平宮

經過一晚航行,終於到達歐洲最具規模的海港城市鹿特丹(Rotterdam)


當日天氣非常之好


鹿特丹位於新馬斯河(Nieuwe Maas)畔,但為了方便運輸,市內仍修建了多條運河


巧合地,我們抵達那天,正是2016/17荷蘭甲組足球聯賽的煞科日,亦是決出當屆冠軍誰屬的大日子,當中最有機會奪冠的球隊,正是來自鹿特丹的飛燕諾(Feyenoord),只要當日球隊在主場勝出,就可以自1998/99球季以來首次於聯賽封王,因此全市都陷入瘋狂的狀態,市內很多地方都架設了臨時大台,亦有很多封路措施


連市旗都被拿出來用來聲援愛隊


我們那兩位來自德國,對足球完全沒興趣的導遊和司機完全不知道有此一著,不斷在市內轉來轉去都找不到路,於是大家商量後,決定放棄鹿特丹,改去鄰近城市,以國際法院聞名於世的海牙(Den Haag)參觀。

離開市區,車少了很多,可能都去了支持愛隊吧


沿途的風景也相當不錯


到海牙了,兩個城市相距只有約三十分鐘的車程


雖然阿姆斯特丹是荷蘭的官方首都,但實際上海牙才是荷蘭的政治中心,所有主要政府機構、國會議事堂、大使館、國際組織、國際法庭都是在海牙,甚至連皇室都是在當地居住和辦公,完全是荷蘭的「皇都」


1813廣場(Plein 1813),紀念拿破崙(1769-1821)於1813年戰敗,荷蘭在法軍撤退下獨立的歷史


終於來到海牙之旅的第一站,和平宮(Peace Palace)了


和平宮於1913年,應中、俄、英、法、美、日等二十六國於1899年第一次海牙和平會議簽訂的「海牙公約」的條文,要設立一所專門仲裁簽約國之間的爭端的法庭而建成


建築設計以公開比賽的形式選出,比賽由法國建築師Louis Marie Cordonnier(1854-1940)勝出,設計採新文藝復興建築風格,其特色除了有長而寬的樓梯,還有同時兼具巴洛克式的雕刻風格


和哥德式的尖頂


之所以把這個法庭建築命名為「和平宮」,是來自負責興建和其後營運的卡內基基金會(Carnegie Foundation)創辦人,「鋼鐵大王」卡內基(Andrew Carnegie,1835-1919)希望世界和平的心願,亦和「海牙公約」的精神──以和平的手法解決國與國之間的爭端,可謂不謀而合。卡內基更豪言若他朝一日世界各民族真的再沒有戰爭,會把法院外的所有鐵門打開。可惜的,是和平宮落成後一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之後各民族之間爆發的衝突和戰爭仍是不斷,因此卡內基的心願至今都無法達成,於是這個分別刻有Justitia和Concordia兩位女神像的大鐵門一直至今都還是緊閉


Justitia即是我們熟悉的正義女神,代表這裡是法院


Concordia,中文譯作康考迪亞,是羅馬神話中掌管和諧、和睦、協調和安定的女神,代表這裡是以處理紛爭為主的法院


今日的和平宮總共有五間機構在裡面營運,包括因「海牙公約」而成立的常設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有爭議的雙方可以請求該院對事件進行調查、調解和仲裁,不僅接受來自國家之間的申請,同時也接受國家與私人團體或者個人之間的衝突解決申請,但自聯合國成立後,常設仲裁法院的影響力漸漸減少,其處理國與國之間爭端的工作更已被同樣設在和平宮內,聯合國屬下的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所取代。除了兩間法院,卡內基基金會、專門收藏和國際法相關的書籍和資料的和平宮圖書館(Peace Palace Library)、教授國際法和國際衝突法的海牙國際法學院(The Hague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Law)都是在和平宮內營運,因此和平宮絕對是國際法的殿堂


宮殿旁有一個紀念碑,裡面正燃燒的是世界和平之火(The World Peace Flame),圍著世界和平之火的是世界和平之路(The World Peace Pathway)


由196個國家,各自用一塊石頭堆砌而成


旁邊有圖示指出不同石頭所屬的國家


這是中國的,放在右下角,用玉石都相當有代表性


位於世界和平之火前方,位於正中央,還要放在較高位置的石頭是來自印度,至於為何放在這裡,就不得而知了


左下角的大石,正是這裡的主人,荷蘭


宮外種植了很多美麗的植物


要參觀和平宮,需要提早預約參加導賞團,像我們這種臨時起意來的,當然是不能入去了,但仍可以去旁邊的遊客中心參觀,雖然不大,但都有些值得留意的東西


和平宮開幕時的相關紀念品


據說當年每一個有簽署「海牙公約」的國家都有一張屬於自己的椅子放在和平宮內,以下兩張椅子的所屬國家都因為國內不同民族之間的鬥爭而解體:左邊那張是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Socialist Federal Republic of Yugoslavia,1945-1992,繼承當年的簽署國──塞爾維亞王國,Kingdom of Serbia,1882-1918),解體時被分裂成六個國家,還有一個到今日仍在爭取獨立的科索沃(Kosovo);右邊的那張是奧匈帝國(Austria-Hungary,1867-1918),解體時被分裂成九個國家


國際法院常任法官的服飾和曾簽署的文件,法院的官方語言為英語和法語,因此所以文件都是英法對照,同樣都具法律效力,不過國際法院並沒有刑事檢控權,相關工作由2002年成立,總部同樣設於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負責,至於從前的國際刑事案件,如種族滅絕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侵略罪等,通常都是另立法庭審理,如審理第二次世界大戰戰犯的東京國際軍事法庭和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近代的盧旺達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和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後者同樣位於海牙,而且要直到去年,即2017年12月21日才關庭,總共需時24年才能完成全部審訊


第一次海牙和平會議百周年紀念章


和平宮的留言冊


卡內基的半身像、畫像、和平宮開幕時贈送給他的紀念品,和他的作品《財富的福音》(The Gospel of Wealth,1889),作為慈善家,沒人比他更出色,可是卡內基對工人的刻薄,同樣有名,他在書中所言:「我不再努力掙更多的財富」,看來真的不是那麼容易做到呢,還是這是出自他自己的懺悔?


「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未記 19:9–10)

「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摩太前書 5:18)

真正的「財富的福音」,並不單只合宜地運用自己所賺得的錢財去幫助有需要的人,還包括不要賺盡一分一毫的賺錢態度:給符合工人付出的工價,和減輕普羅大眾日常生活的負擔。

過去部分諾貝爾和平獎得獎者的代表物品,左邊第一份是於海牙和平會議倡議成立常設仲裁法院的荷蘭法理學家托比亞斯.阿賽爾(Tobias Asser,1838-1913)於1911年獲頒授諾貝爾和平獎時的證書和獎章,阿賽爾亦是國際法的泰斗,主要從事國際商業、衝突和家事法的研究;右邊第一份是1905年的得獎者奧地利小說家貝爾塔.馮.蘇特納(Bertha von Suttner,1843-1914)的代表作《放下武器!》(Die Waffen nieder!,1889),至於中間那兩本書是甚麼就查不到了(因當時我沒借語音導賞,現場又沒有文字介紹,以上的資料都是憑照片留下的線索,再在網上查,才得知的)


遊客中心外祈求和平的許願樹,很有日式風格


若然準備要來,真的要參加導賞團,宮內應該還有很多東西值得我們來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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