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8日 星期二

敗壞之先,人心驕傲;尊榮以前,必有謙卑

對於曾蔭權涉貪,老實說心情真的有點複雜,當他在任期間各式以權謀私的傳聞被報導出來的時候,我也和不少市民一樣,認為廉政公署一定要徹底調查,若發現他真的有罪,一定要把這個「貪曾」繩之以法。可是由其被廉署正式起訴開始,到現在成為階下囚,我發現自己對曾氏的看法,從義憤填膺,到為他感到不值,最後甚至對他施以同情,當中心境上的改變,連我自己也感到驚訝,令我不禁要問自己為甚麼會這樣?

當初讀到涉貪報導的時候,因為防止賄賂條例的範圍並不適用於行政長官,最後廉署要經過曾蔭權的同意(總算還有點良知)才可以正式立案調查;又由於進入調查程序後,所有案情都要保密,市民根本無從得知調查進展;其彈劾議案又因為得不到大多數的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支持而無法啟動;加上當時不論泛民建制,幾乎人人都認為接下來的行政長官會是唐英年,在官官相護下,時人大都認為事情最終會不了了之,不平之緒由此而生。

但之後情勢逆轉,由與其不和的梁振英接任行政長官,曾蔭權會被起訴的傳聞自此不時傳出,之後但凡「狗仔隊」有關於曾氏的照片流出,其表情都是眉頭深鎖,連去旅遊都是滿臉愁容;亦一改其奢華作風,由乘坐私人飛機及遊艇去旅行,住總統套房,變為參加平民旅行團;行為也轉趨低調,除了必須出席的大堆頭儀式外,極少出現於公開場合和作出發言,若不是最近其好兄弟曾俊華參選下任行政長官,要他開腔實不是易事,雖然當中或多或少都有記者的過濾,和其已失去了重要新聞價值的成因在,但也可想像在可能被起訴的陰霾下,他和家人都難以全身心去享受退休生活。

到曾蔭權真的被起訴,老實說真的替他不值,雖然他做了很多傷害香港的事,諸如停建居屋使住宅供應失衡、樓價飆升、無法超越中共提出的政改框架、貧富懸殊不斷惡化、無心處理中港矛盾、容讓大財團掌控香港經濟、大搞副局長政治酬庸、拍版興建無法以高速行駛的高鐵,所以這無可否認是他的報應,但對中央而言,三位行政長官中,實以曾氏的功勞最高,包括完成通過政改和興建高鐵等政治任務、成功撲滅五區公投、分裂泛民,而且曾氏在任期間,是主權移交後,示威的質與量都處於最低水平的時光,不少港人都甘心被他擺佈,面對如此「功績」,共產黨都視其為沒用的棋子般丟掉,真的為他感到不值,亦想在此向各位向共產黨投誠的人奉勸一句:共產黨根本沒道義可言,任何人都可能是今日的曾蔭權、田北俊和葉劉淑儀。

所以當曾蔭權被判罪成,不得緩刑,要即時收監後,雖然知道這是他活該,但看到一位已年屆七十二的老人,擔驚受怕了五年,花了自己五分之一的身家去打官司,還是要淪為階下囚,還有一條很有機會罪成,刑罰必定比現在重的指控正等著他去受,真是「有幾耐風流,就有幾耐折墮」,實在難掩同情之意。

「敗壞之先,人心驕傲;尊榮以前,必有謙卑。」(箴言 18:12)

2003年SARS肆虐,曾蔭權被指派主理香港清潔,被傳媒揶揄為「清潔大隊長」,是為其為官生涯最不得志的時刻,但「尊榮以前,必有謙卑」,曾氏忍耐到底,利用好友鄭經翰對輿論的影響力,和自己對公務員守則的熟識,成功「踢走」梁錦松和董建華,使自己成為中央唯一的行政長官人選,獲委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二位行政長官,踏上事業的最高峰,可是正如這幅口哨照一樣,「敗壞之先,人心驕傲」,以為已掌握香港最高權力的曾氏開始放鬆下來,置從前為官時期的謹言慎行於不顧,開始語無倫次,亂花公幣,更明目張膽地去收受別人的餽贈,屢犯公務員的大忌,其敗亡原來早已定下

「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書 5:8)

只是沒人想到,造成曾蔭權敗亡的催命符,竟然是幫助鄭經翰獲得香港數碼廣播牌照,無怪乎有人說這是政治檢控,真是「成也鄭經翰,敗也鄭經翰」。

但願曾蔭權能堅持下去,償清自己的罪過,有朝一日出來,在沒有任何包袱下,和家人平靜安穩地渡過餘生。

「你們的神說:你們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要對耶路撒冷說安慰的話,又向他宣告說,他爭戰的日子已滿了;他的罪孽赦免了;他為自己的一切罪,從耶和華手中加倍受罰。」(以賽亞書 40:1–2)

2017年2月1日 星期三

不配受洗的人

說到「不配受洗的人」,大家會想到甚麼人呢?是罪大惡極的某人?還是受洗後依然固我的某君?古今中外,「不配受洗的人」只有一位,不是別人,正是耶穌

「當下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但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約翰想要攔住他,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裡來嗎?」(馬太福音 3:13–14)

施洗約翰所施的,亦是歷世歷代基督徒所接受的洗禮,是悔改的洗禮

「正如先知以賽亞(有古卷無以賽亞三個字)書上記著說: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預備道路。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照這話,約翰來了,在曠野施洗,傳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猶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約翰那裡,承認他們的罪,在約但河裡受他的洗。」(馬可福音 1:2–5)

有罪才需要悔改,有悔改才有洗禮,對於無罪的耶穌而言,是無需接受洗禮的;與神立約的記號?「道成肉身」的耶穌自太初就與神同在,還要甚麼記號;至於受洗加入教會,耶穌自己就是教會的頭,自己加入自己嗎?與其說不配,不如說洗禮對耶穌而言層次太低了。所以對於準備出去傳道的耶穌,第一件事不是去接受試探,或直接去傳道,而是去找約翰施洗,實在令人摸不著頭腦,所以約翰的反應其實是很合理的。

為了解釋自己的行為,耶穌這樣回答約翰

「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於是約翰許了他。」(馬太福音 3:15)

甚麼是「盡諸般的義」?「義」,是指應該做的事,在聖經,「義」特別是指守約。耶穌來到世間,除了要拯救人脫離罪的綑綁,助人活出一個順服神的生命(有關這方面的討論,可參閱本blog《罪是甚麼》一文)外,就是重新建立人和神的關係。

人的義


要確立關係,就需要立約,立約就要有記號,現代人用簽字,神和以色列人就以割禮為立約的記號,祂也和普天下的人以洗禮作為立約的記號。作為要過一個順服神的人生的人,即使自己無需去守,但耶穌兩者都遵守了(正所謂做戲都要做全套嘛),以成全人的義

「滿了八天,就給孩子行割禮,與他起名叫耶穌;這就是沒有成胎以前,天使所起的名。」(路加福音 2:21)

老實說至尊至榮的神竟然道成肉身,住在人間,去過和受造物一樣的生活,甚至以至恥至辱的方式去死,沒有比這更不合理的事了,相比而言,去受洗,簡直是小兒科。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  2:6–8)

神的義


除了人的義,耶穌還要成就神的義。神的義,就是公義,是對祂所立的約所要負上的責任(所以一個被形容為公義的社會,不是指公平,而是指一個能按照合乎社會大眾需要所訂下的法律運作的社會),神不單只信守約的內容,祂更幫助和祂一起立約的人去成全所立的約。

理論上立約後,立約雙方只要完成各自的條款就可以了,根本無需,亦沒責任幫助對方守約,但神卻沒有停在這裡,祂不斷努力,嘗試用不同的方法,幫助人去守約:先派先知來警告,再用試煉來管教,最後更派愛子耶穌基督去死,重建人和神的關係,成就神的義。即使人無力,甚至不願去守約,神仍繼續去做這些「不合理」的事情,就如一個面對不忠的配偶,仍不離婚,更要試圖挽回雙方關係的自虐者一樣,若不是仍深愛著對方,還會這樣做嗎?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  5:6–8)

所以神的義,其實就是救恩

「諸天哪,自上而滴,穹蒼降下公義;地面開裂,產出救恩,使公義一同發生;這都是我─耶和華所造的。」(以賽亞書  45:8)

使人不至於要承擔失約,就是死亡的後果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羅馬書  5:9)

所以人的義從不是人自己來成就

「以色列的後裔都必因耶和華得稱為義,並要誇耀。」(以賽亞書  45:25)

仍是靠神的義來成就。

這就是耶穌所要「盡諸般的義」了,沒有以人和神立約的記號,洗禮,作為耶穌基督這條「義之路」的起點更適合的行動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