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上篇日期,原來本人已有差不多三年沒更新此blog,原因是太忙碌,而這忙碌相信會延續到本人安息主懷的了,大家就不要對更新有所期待了。
今次之所以突然更新,是因為早陣子的一段經歷,覺得在這平台分享會較合適,碰巧本人又完成了一個階段的工作,可抽些空來寫。
令本人驚懼的經歷
話說早陣子出國探望親友,在那邊留了較長時間,某親友邀請本人返他們的教會,有機會當然想見識下,就跟過去了。
原本也沒甚麼,到聖餐時,那裡的會眾不斷讚美神,然後就突然宣告吃餅、喝杯,我心想:未省察啊,這樣真的可以嗎?當時我的感受,只能用驚懼來形容,我自問是一個心靈願意,肉體軟弱的罪人,不省察,不認罪,豈不是吃喝自己的罪嗎?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哥林多前書11:27–30)
我從前曾試過在試探中失腳,沒認真省察,碰巧那段時間身體真的很差,所以我對上面經文的教導很敏感。
但在人家地方,在未弄清楚情況下,我也不敢做甚麼,唯有在心裡默默省察自己,在神面前認罪,求祂能幫助我做到改正,才吃餅、喝杯。
離開時我把心裡的疑問和某親友講,他說他們教會基於某些神學理由,所以在守餐時沒認罪的環節,我聽到很震驚,回到住的地方,我想了很久,也祈禱了很久,在聖靈的引導下,開始明白究竟發生了甚麼事。
何謂「吃喝自己的罪」
在這裡,不是講神學,因在經文面前,神學是次要的,我們需要處理的,是為何保羅特別在這裡提醒信徒,領聖餐前,「應當自己省察」。
所謂「省察」,其實就是反省。吾日三省吾身,古人那麼重視反省,是因為我們是有限的人,基督教進一步強調,世人皆犯罪,信徒也只不過是蒙恩的罪人,所以做得不好,非特別事,甚至是家常便飯。反省能讓我們透過檢視自己過往的生活,有否做得未如理想的地方,找出造成如此情況的原因,然後作出改善,這就是基督教之所以如此強調知罪、認罪、悔改的原因,你連自己錯甚麼都不知道,又怎會認,怎會改?
可惜現代人生活節奏急速,有幾多人真的能花時間,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呢?所以聖餐其實是一個很好的機會,讓我們每隔一段時間,在儀式裡,在聖靈的帶領下,好好檢視自己的生命,讓聖靈校正我們的偏差,靠著耶穌的大能去改正,成為更合父神心意,別人見到都讚好的人。
如果我們一直都不做反省,就一直不會知道自己做對了甚麼,做錯了甚麼,就一直不會想到要改善自己,那就一直會在同一錯誤上,重複地自食其果,那就是我在那個一直返那間教會的親友的生命中看到:怎樣都認為自己是對,卻又不斷地重犯相同、眾人皆知是不對的錯誤,原來,所謂「吃喝自己的罪」,不是被罪弄致身體不適那麼簡單。
「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哥林多前書11:31–32)
所以人應當自己省察,以免持續被主管教,加長懲治的時間和痛苦。